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