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欣苏平等27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欣苏平等27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1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欣苏平等2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1月1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2);
4、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欣苏平等2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核心员工名单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欣苏平 | 核心员工 | 14 | 汪茂红 | 核心员工 |
2 | 王磊 | 核心员工 | 15 | 瞿子伟 | 核心员工 |
3 | 陈岗美 | 核心员工 | 16 | 高爱国 | 核心员工 |
4 | 倪玉朝 | 核心员工 | 17 | 王艳 | 核心员工 |
5 | 王春兵 | 核心员工 | 18 | 施从兵 | 核心员工 |
6 | 胡雨琴 | 核心员工 | 19 | 赵育明 | 核心员工 |
7 | 盛伟明 | 核心员工 | 20 | 厉夕江 | 核心员工 |
8 | 陆世明 | 核心员工 | 21 | 易达 | 核心员工 |
9 | 董韵秋 | 核心员工 | 22 | 杨怀明 | 核心员工 |
10 | 宗兆兵 | 核心员工 | 23 | 王永春 | 核心员工 |
11 | 陈亮 | 核心员工 | 24 | 窦言东 | 核心员工 |
12 | 张华玲 | 核心员工 | 25 | 单吉祥 | 核心员工 |
13 | 叶箭水 | 核心员工 | 26 | 董蓓茜 | 核心员工 |
27 | 范伟民 | 核心员工 |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4、《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