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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集中竞价减持及“宇瞳转债”转股使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33,9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该项回购注销致公司股本减少2,833,950股。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50,811,143变更为50,473,643股。

2、2024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526,4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该项回购注销致公司股本减少9,526,450股。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50,473,643变更为49,686,143股。

3、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1,849,580股。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49,686,143变更为47,836,563股。

4、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宇瞳转债”累计转股27,577,230,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3,597,496股。综上所述,自2023年3月2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自338,380,666股变更为353,597,496股。持股5%以上股东张品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50,811,143 股变更为47,836,563股,持股比例由15.02%变更为13.53%。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品光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品章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7日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股票代码300790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股东变动股数(万股)股东持股变动比例(%)
A股-33.750.02(回购注销被动稀释)
A股-78.750.2(回购注销被动稀释)
A股-184.958-0.57(股份减持)
A股0-1.14(转股被动稀释)
合计-297.458-1.4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券转股等事项导致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品光4,542.3913.434,267.4412.07
张品章538.721.59516.221.46
合计持有股份5,081.1115.024,783.6613.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97.824.723,323.549.40
有限售条件股份3,483.2910.301,460.124.1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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