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信用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拟新增信用贷款,即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保定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贷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
3.70%,无需提供担保。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汇银木业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申请额度、有效期、贷款利率、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全权代表汇银木业签署上述信用贷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贷款期限终止之日止。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银行借款的余额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详情可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同日,汇银木业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订了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36个月,并于2023年4月3日全数提款。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借款本金2,905万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13,406,252.08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17,095万元人民币。2024年3月22日及2024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方案变更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及2024年7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方案变更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并于2024年8月5日全数提款。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本金0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199,659.78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与河北当地69个村镇续签总额不超过1,855万元的扶贫贷款借款协议(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上述借款300万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3,895,500.00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1,555万元人民币。以上借款(贷款)尚未归还本金余额为21,150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汇银木业本次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贷款风险可控,但公司若最终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