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的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累计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674.59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25.25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4.18%,未单独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现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
序号 | 获得时间 | 发放主体 | 发放事由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类型 |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1 | 2022年1-9月 | 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 企业扶持资金 | 652.7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35% |
2 | 2022年4月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 企业扶持资金 | 73.8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7% |
3 | 2022年12月 |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创新平台奖励 | 2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7% |
4 | 2022年11月 |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质量强区奖励 | 1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9% |
5 | 2022年3-11月 |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稳岗补贴 | 181.7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8% |
6 | 2022年1-12月 | 国家税务总局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六税两费、增值税加计抵减、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204.8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5% |
7 | 2022年1-9月 |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补助 | 82.2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 获得时间 | 发放主体 | 发放事由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类型 |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8 | 2022年3-12月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横琴财政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 | 其他小额补助 | 29.9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0.47% |
总计 | 1,525.25 | 24.18%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收到的1,525.25万元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系对已经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费用的补偿,已在2022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并已在2022年度通过审计机构确认后列报在2022年度报告中。
公司对未及时披露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公司的信息,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