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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将于STRONG PLATESEUROPE, S.L(以下简称“SPE”)、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彩度”)、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哥德堡”)、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港强邦”)、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江南雨”)、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锦晟”)、中山市锵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锵邦”)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700.00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9月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SPE印刷版材市场定价18,000.009,873.58
东莞彩度印刷版材市场定价2,800.001,702.82
武汉哥德堡印刷版材市场定价1,800.001,170.30
龙港强邦印刷版材市场定价1,200.00641.26

南京江南雨

南京江南雨印刷版材市场定价1,000.00408.03
东莞锦晟印刷版材市场定价600.00284.44
中山锵邦印刷版材市场定价300.0045.35
合计25,700.0014,125.76

【注】:表中“2024年1-9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发生金额2024年度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SPE印刷版材9,873.5814,000.008.84%
东莞彩度印刷版材1,702.822,300.001.52%
武汉哥德堡印刷版材1,170.301,600.001.05%
龙港强邦印刷版材641.26900.000.57%
南京江南雨印刷版材408.03600.000.37%
东莞锦晟印刷版材284.44400.000.25%
中山锵邦印刷版材45.35100.000.04%
合计14,125.7619,900.0012.64%

【注】:表中“2024年1-9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SPE

SPE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法定股本3,000欧元,执行董事Alberto MartinezRedondo,注册地址为No.348, Street Valencia, Barcelona,主营业务为印刷版材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02.23万欧元,净资产为369.75万欧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3,018.19万欧元,净利润81.61万欧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RSM SpainAuditor, SLP审计)。

2、东莞彩度

东莞彩度成立于2010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如敏,注册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上元街2号,经营范围为“销售:印刷器材、印刷设备及其周边零配件、印刷耗材、感光胶、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金属制品、办公用品、纸制品;产品包装设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976,723.97元,净资产为2,192,933.99元,营业收入22,208,728.01元,净利润698,798.80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武汉哥德堡

武汉哥德堡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卫东,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将军花园C区10栋1单元102室(12),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耗材、办公设备及耗材、自动化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803,045.19元,净资产为842,870.25元,营业收入14,524,459.88元,净利润66,699.35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龙港强邦

龙港强邦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小英,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徐家庄村河滨小区第6幢12号,经营范围为印刷器材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990,902.93元,净资产为1,901,845.20元,营业收入11,955,852.25元,净利润400,954.5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南京江南雨

南京江南雨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翮,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龙眠大道618号协众雅居10幢1710室(高新园),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印刷耗材、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878,559.93元,净资产为-350,844.6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01,288.12元,净利润-533,389.23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东莞锦晟

东莞锦晟成立于201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福钱,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坑尾街1号201,经营范围为“印刷设备及配件、印刷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膜材料、五金制品、光电子产品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317,006.81元,净资产为636,528.3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072,330.18元,净利润126,943.88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中山锵邦

中山锵邦成立于2021年8月5日,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日旺,注册地址为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庆寿路一巷10号一楼一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184,816.40元,净资产为-20,231.9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171,378.02元,净利润-147,532.78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TRONG PLATES EUROPE, S.L系公司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锵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等系公司董事、高管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与公司的过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其目前的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此次预计的关

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蕾周永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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