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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编号:202411-06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该10项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0人,代表股份53,056,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55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13名,代表股份50,936,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61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4人,代表股份905,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8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1%。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316人,代表股份52,150,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86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8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937%;反对6,00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12%;弃权46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59,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55%;反对6,00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26%;弃权46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9%。

(二)逐项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0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520%;反对6,05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87%;弃权49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84,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9%;反对6,05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41%;弃权49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05,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531%;反对6,055,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28%;弃权49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85,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91%;反对6,055,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0%;弃权49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9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305%;反对6,05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63%;弃权50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73,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55%;反对6,05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16%;弃权50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9%。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1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670%;反对6,040,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42%;弃权50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9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36%;反对6,040,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81%;弃权50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3%。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48%;反对5,97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32%;弃权47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8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87%;反对5,97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17%;弃权47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6、《募集资金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50%;反对5,89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96%;弃权5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86,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89%;反对5,894,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21%;弃权55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0%。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18,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68%;反对6,062,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60%;弃权47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9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638%;反对6,062,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7%;弃权47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5%。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10,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616%;反对5,966,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49%;弃权58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8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79%;反对5,966,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31%;弃权58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1%。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19,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66%;反对5,75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16%;弃权68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9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15%;反对5,75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33%;弃权68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2%。

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12,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40%;反对5,86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49%;弃权57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91,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7.3483%;反对5,865,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2%;弃权57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51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697%;反对6,062,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60%;弃权4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393,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63%;反对6,062,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7%;弃权47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594,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195%;反对5,89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86%;弃权56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73,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24%;反对5,89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15%;弃权56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48%;反对5,893,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73%;弃权55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8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87%;反对5,893,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97%;弃权55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48%;反对5,897,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50%;弃权55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8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83%;反对5,897,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78%;弃权55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9%。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0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25%;反对5,89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32%;弃权559,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85,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64%;反对5,89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54%;弃权559,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2%。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17,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42%;反对5,912,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44%;弃权52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9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89%;反对5,912,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84%;弃权52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6%。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44,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907%;反对5,44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06%;弃权763,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723,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32%;反对5,44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81%;弃权763,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6%。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616,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15%;反对5,8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08%;弃权60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495,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62%;反对5,831,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84%;弃权60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4%。

以上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浩源、尚帅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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