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共计43.165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39.538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626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0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9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1.7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726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8699%;预留15.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
0.072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301%。
3、授予价格:70.0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0.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17人,预留授予12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
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24.00 | 20.00 | 3.20 | 2.6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36.00 | 28.00 | 4.80 | 3.60 |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 2025年 | 45.00 | 40.00 | 6.30 | 5.40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营业收入(A)
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Am>A≥An | X1=A/Am | |
A<An | X1=0% |
净利润(B)
净利润(B) | B≥Bm | X2=100% |
Bm>B≥Bn | X2=B/Bm | |
B<Bn | X2=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认
规则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认规则 | (1)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MAX(X1,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MIN(X1,X2)=0%; (3)当考核指标出现Am>A≥An且B<Bn,或Bm>B≥Bn且A<An时,X=80% (4)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X=(X1+X2)/2 |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36.00 | 28.00 | 4.80 | 3.60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45.00 | 40.00 | 6.30 | 5.40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营业收入(A)
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Am>A≥An | X1=A/Am | |
A<An | X1=0% |
净利润(B)
净利润(B) | B≥Bm | X2=100% |
Bm>B≥Bn | X2=B/Bm | |
B<Bn | X2=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认
规则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认规则 | (1)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MAX(X1,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MIN(X1,X2)=0%; (3)当考核指标出现Am>A≥An且B<Bn,或Bm>B≥Bn且A<An时,X=80% (4)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X=(X1+X2)/2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
考核结果 | A+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3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6、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3.3.24 | 70.00元/股 | 147.80万股 | 317人 | 15.25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3.10.13
2023.10.13 | 70.00元/股 | 15.15万股 | 12人 | 0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共计43.165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3月24日,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3日,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20.66亿元,达到触发值,符合归属条件;净利润约为1.94亿元(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未达到触发值,符合Am>A≥An且B<Bn时,X=80%的归属条件,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
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
Am>A≥An | X1=A/Am | |||||||||
A<An | X1=0% | |||||||||
净利润(B) | B≥Bm | X2=100% |
Bm>B≥Bn | X2=B/Bm | |
B<Bn | X2=0%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的确认规则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认规则 | (1)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MAX(X1,X2)=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MIN(X1,X2)=0%; (3)当考核指标出现Am>A≥An且B<Bn,或Bm>B≥Bn且A<An时,X=80% (4)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排列组合时,X=(X1+X2)/2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仍在职的255名激励对象中,25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已作废处理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4.95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包括: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80%;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资格。本次可归属数量共计43.1651万股。董事会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1651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24日,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13日。
(二)归属数量:共计43.165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9.538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6263万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246人归属,预留授予9人归属。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46.76元/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70.00元/股调整为
46.76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 郑广文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8.1992 | 1.9678 | 23.9999% |
2 | 倪世文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1420 | 1.4740 | 23.9987% |
3 | 宋洋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2.4568 | 0.5896 | 23.9987% |
4 | 梁倩倩 | 中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4356 | 0.3445 | 23.9969% |
5 | 陈悉遥 | 中国 | 副总经理 | 4.0996 | 0.9839 | 23.9999% |
6 | 宋岩松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8712 | 0.6890 | 23.9969% |
7 | 李吉亮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2284 | 0.2948 | 23.9987% |
8 | 安朋娜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7400 | 0.1776 | 24.0000% |
9 | 张少杰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6512 | 0.1562 | 23.9865% |
10 | 褚依辉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5920 | 0.1420 | 23.9865% |
11 | 李生智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5920 | 0.1420 | 23.9865% |
小计
小计 | 29.008 | 6.9614 | 23.9982%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235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235人) | 135.7900 | 32.5774 | 23.9910% |
合计
合计 | 164.7980 | 39.5388 | 23.9923% |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9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9人) | 15.1108 | 3.6263 | 23.9981% |
合计
合计 | 15.1108 | 3.6263 | 23.9981% |
注:尾差由于转增后向下取整,最后一期将加回。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80%;2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不符合归属条件外以及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5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46名,预留授予部分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43.1651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调整、归属与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富创精密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