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持有公司股份51,99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1,9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股份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所得)。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函告,获悉大晟资产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质押已于2024年11月1日到期。
截至目前,大晟资产已按期归还相关银行款项,但尚未完成相应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流程,相应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具体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到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大晟资产 | 是 | 26,000,000 | 50.00% | 13.00% | 否 | 否 | 2016年12月14日 | 2024年11月1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并购借款 |
合计 | - | 26,000,000 | 50.00% | 13.00% | - | - | - | - | - | -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的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 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情况 |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大晟资产 | 51,999,959 | 26.00% | 51,990,000 | 99.98% | 26.00% | 0 | 0% | 0 | 0% |
合计 | 51,999,959 | 26.00% | 51,990,000 | 99.98% | 26.00% | 0 | 0% | 0 | 0% |
备注:
1、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尚未完成上述质押到期26,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流程,相应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2、上述股份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所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6625X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综合楼6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商业地产与产业地产投资;激光技术投资与开发;国内贸易。
股东情况:大晟资产主要股东为周镇科,持股99.95%,张金山持股0.05%。周镇科为大晟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万元) |
资产总额 | 313,455.74 | 294,418.83 |
负债总额 | 272,441.41 | 249,427.05 |
营业收入 | 24,275.05 | 49,516.03 |
净利润 | -4,168.08 | -3,590.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7.05 | 13,618.43 |
资产负债率 | 0.87 | 0.85 |
流动比率 | 0.38 | 0.34 |
速动比率 | 0.36 | 0.32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0.0067 | 0.0546 |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大晟资产合并报表数据。 2、截至目前(截至2024年11月4日),大晟资产各类借款总余额2.1294 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2.01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0亿元。大晟资产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大晟资产及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 3、大晟资产质押公司股份主要系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并购贷款业务,以获得的银行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并购对价。目前,大晟资产已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偿还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2024年11月1日到期的这笔银行贷款。 4、截至目前,大晟资产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大晟资产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 5、大晟资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股权质押进展情况的说明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