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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4-057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等事项,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新增条款第四章 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中科星图党委。
新增条款第三十三条 中科星图党委由7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5名。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成员的任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中科星图党委。 分公司、子公司和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委办公室,作为党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新增条款第三十四条 中科星图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新增条款第三十五条 中科星图党委领导公司在北京地
区的党支部,指导协助京外分子公司建立党组织,在属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新增条款第三十六条 中科星图党委发挥政治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新增条款第三十七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中科星图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党委应当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三重一大”方面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新增条款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新增条款第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应充分听取中科星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的发展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新增条款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听取中科星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由中科星图党委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新增条款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充分听取中科星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新增条款第一百八十条 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中科星图党委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公司党建工作情况,听取中科星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的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

露。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1《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述拟修订的第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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