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注册稿)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4年7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基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各方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经考虑,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现将本次重组报告书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中所采用的释义均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释义一致):
重组报告书(草案)(注册稿)章节 | 修订内容 |
封面、证券服务机构声明、释义、独立董事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情况 | 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独立财务顾问”修订为“财务顾问” |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独立财务顾问”修订为“财务顾问” |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