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9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证券行政部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以及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