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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瑞华技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新厂房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凯装备”)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无偿为瑞凯装备提供最高不超人民币7,700万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内容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站 魏思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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