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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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