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0日,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8,00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7.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66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737,256.69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041,493.68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车用电机功率控制模块及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85,929,600.00 | 2,079,866.00 | 2.42%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36,849,150.37 | 35,000,000.00 | 94.98% |
合计 | - | - | 122,778,750.37 | 37,079,866.00 | 30.20% |
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8111501013201133854 | 84,920,566.71 |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127902392110106 | 1,882,951.99 |
合计 | - | - | 86,803,518.70 |
注:截至2024年10月24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高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获取了投资及利息收益所致。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车用电机功率控制模块及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因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内军纱大道延长线建设项目需要,公司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地面附属物需实施拆迁腾退。本次腾退收回土地涉及少部分募投项目规划用地,对募投项目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且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