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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林物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4-08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亚太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中标结果,拟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亚太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亚太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人(截至公告日合伙人数量24人);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人(截至公告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2人);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截至公告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长波,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秋菊,签字注册会计师,2014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2008 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国府嘉盈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170万元同比下降约

47.06%,主要系因公司已出售持有的海外子公司控股股权,今年审计范围不再包含海外部分,审计工作量相应减少导致。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并根据公开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度至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亚太事务所于2024年4月26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于2024年7月18日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鉴于亚太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工作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对公司公开招标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对国府嘉盈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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