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6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N型高效光伏电池一期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项目流动资金,同意中科高邮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授信,其中,向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执行利率不低于4.35%,另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费率为担保额度的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为满足中科高邮运营资金需求,调剂银行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经与高邮农商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中科高邮拟变更向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的额度,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增至3,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不再提供担保。同时,中科高邮以名下不动产为2,5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年,公司以位于上海杨浦区办公铺为3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35%/年,公司为2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追加上海杨浦区办公铺抵押物二押,执行利率4.35%/年,本次授信款项用途为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授信期限8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中科高邮向高邮农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借款展期。经高邮农商行同意,公司将上述授信范围内的3,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及中科高邮为该借款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
二、本次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上述3,000万元银行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中科高邮与高邮农商行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9日签订两笔《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年利率为4.35%,期限自主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0月9日止。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与高邮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办理贷款业务所形成的2,500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同时以公司所持上海市某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中科高邮上述30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此外,中科高邮以所持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上述2,5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贷款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37,8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6.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甓社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科高邮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
元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52.91% |
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00 | 18.52% |
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 | 4,000 | 10.58% |
海南翎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0 | 10.05% |
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000 | 7.94% |
合计 | 37,800 | 100.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559,017,241.87 | 598,830,278.71 |
负债总额 | 283,768,046.30 | 333,503,198.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2,370,273.57 | 135,948,973.6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0.00 | 4,892,663.72 |
利润总额 | -19,917,973,68 | -16,116,075.66 |
净利润 | -19,917,973,68 | -16,116,075.66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中科高邮为借款人/债务人,中科云网为保证人,
债权人/抵押权人为高邮农商行)公司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处办理约定的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和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中科高邮依据主合同与高邮农商行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本金余额内,中科高邮可申请循环重复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高邮农商行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或同意借款人循环重复使用贷款、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债权余额内,公司对中科高邮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担保责任。中科高邮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公司作为保证人立即无条件履行保证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担保方 | 股东大会批准时间 | 被担 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实际担保 余额 (单位: 万元) | 是否关联 担保 |
中科云网 | 2023.7.14 | 中科高邮 | 52.91% | 5,000 | 5,000 | 为控股子公司可转债担保 |
中科云网 | 2023.8.31 | 中科云网 | 100% | 12,000 | 5,000 | 本公司 |
中科云网 | 2023.11.29 | 中科高邮 | 52.91% | 5,000 | 3,000(注) |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借款担保 |
合计 | - | - | 22,000 | 13,000 | - |
注:该3,000万元贷款于2024年10月15日到期后,将由本次的2,800万元担保予以替换。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