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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6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红先生、李锦良先生、章高宏先生、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导致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存在主动减持情形。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红先生、章高宏先生、李锦良先生、温信英女士、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宜众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分宜众慧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增加至481,557,6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552%;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立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342,65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加0.0593%;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至576,547,92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106%;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至634,202,712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3983%。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4.3836%,现将具体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金立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红
住所兴城市沙后所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3章高宏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李锦良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5温信英
住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6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7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怡合达股票代码30102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0.1552%
A股342,6570.0593%
A股0(被动增加)0.1106%
A股0(被动减少)-4.3983%
合 计342,657-4.383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实施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增加导致股份被动稀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导致股份被动增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导致股份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93,471,26948.3666%278,941,28643.98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06,621,59116.8119%
有限售条件股份193,471,26948.3666%172,319,69527.1711%
注: (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前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计算得出; (2)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634,202,712股计算得出; (3)本次变动后的股数高于变动前股数系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4)上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身份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本次委托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价格日期占总股本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温信英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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