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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怡合达股票代码:301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全层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全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主动减持、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 释义 .......................................................................................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6 -

第一节 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怡合达、上市公司、公司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鼎五号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鼎青蓝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7室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日
经营期限2017-11-01 至 2025-10-31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430500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T7EG97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尹军平

尹军平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7室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经营期限2017-11-30 至 2024-11-24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40500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TCXLF7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友诚路149号SK大厦40层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尹军平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钟鼎五号与钟鼎青蓝均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钟鼎五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454,671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7.113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钟鼎青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86,036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0.9215%,钟鼎五号及钟鼎青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140,707股,占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8.03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钟鼎五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034,9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4.2628%,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钟鼎青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74,8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0.5794%,钟鼎五号及钟鼎青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709,794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4.8423%,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上市之初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的主要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事项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时间变动后总股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2022年7月5日480,012,000钟鼎五号34,145,6057.1135%
钟鼎青蓝4,423,2430.9215%
合计38,568,8488.0350%
2022年度限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2年7月25日481,557,600钟鼎五号34,145,6057.0907%
钟鼎青蓝4,423,2430.9185%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合计38,568,8488.0092%
主动减持持股比例减少2023年2月20日481,557,600钟鼎五号25,100,3255.2123%
钟鼎青蓝3,391,6030.7043%
合计28,491,9285.9166%
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2023年5月12日577,869,120钟鼎五号30,120,3905.2123%
钟鼎青蓝4,069,9240.7043%
合计34,190,3145.916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2023年6月26日577,811,520钟鼎五号30,120,3905.2128%
钟鼎青蓝4,069,9240.7044%
合计34,190,3145.9172%
主动减持持股比例减少2023年8月29日577,811,520钟鼎五号27,034,9704.6789%
钟鼎青蓝3,674,8240.6360%
合计30,709,7945.3148%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2023年10月9日577,792,800钟鼎五号27,034,9704.6790%
钟鼎青蓝3,674,8240.6360%
合计30,709,7945.3150%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2024年1月25日577,708,128钟鼎五号27,034,9704.6797%
钟鼎青蓝3,674,8240.6361%
合计30,709,7945.3158%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2024年7月2日576,547,920钟鼎五号27,034,9704.6891%
钟鼎青蓝3,674,8240.6374%
合计30,709,7945.3265%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4年10月30日634,202,712钟鼎五号27,034,9704.2628%
钟鼎青蓝3,674,8240.5794%
合计30,709,7944.8423%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东莞市
股票简称怡合达股票代码301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注册地苏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注册地苏州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有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被动增加、被动稀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持有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钟鼎五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454,671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7.113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钟鼎青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86,036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0.9215%,钟鼎五号及钟鼎青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140,707股,占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的8.0350%。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持有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钟鼎五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034,9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4.2628%,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钟鼎青蓝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74,8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0.5794%,钟鼎五号及钟鼎青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709,794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634,202,712股)的4.8423%,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是 □ 否 ?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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