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65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持股
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权益变动后,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2,820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0.6070%;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至576,547,920股,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23%;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至634,202,712股,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4842%。综上,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在权益变动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0789%。现将具体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7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7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怡合达 | 股票代码 | 30102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3,502,820 | -0.6070% | ||||
A股 | 0(被动增加) | 0.0123% | ||||
A股 | 0(被动稀释) | -0.4842% | ||||
合 计 | -3,502,820 | -1.078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导致股份被动增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本增加导致股份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8,514,228 | 5.9212% | 30,709,794 | 4.842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514,228 | 5.9212% | 30,709,794 | 4.84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注: (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前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481,557,600股计算得出; (2)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634,202,712股计算得出; (3)本次变动后的股数高于变动前股数系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4)上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以及于2023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 是□ 否? |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本次简式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09,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2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2、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