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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产融:关于子公司中航证券调整2024年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年度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4-048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航证券调整2024年股指期货套保

业务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产融所属单位中航证券调整2024年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一、中航证券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基本情况

股指期货为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应的实货主要为股票投资。股指期货套保业务是指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将权益多头风险敞口控制在合理水平,降低权益资产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权益投资更稳定的为公司创造利润,是对冲整体市场波动风险的工具。

二、此次申请调整年度计划情况

1.调整计划

中航产融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中航证券2024年度开展股指期货套保业务累计交易金额10亿元。中航证券此次申请将年初的累计交易金额由10亿元调整到47.5亿元(最大持仓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且不超过现货规模)。

单位:亿元

操作主体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分类交易工具交易场所类型前期审议年度保值业务交易规模本次申请调整年度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中航证券股指期货其他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等场内1047.5

上述业务计划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通过新的年度计划之日,并授权中航证券管理层组织实施。

2.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系持牌金融机构,证券投资业务是其重要主营业务之一,投资范围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上述金融产品均会面临一定的市场价格波动,因此为有效防范中航证券金融现货投资的价格风险、平滑投资业务业绩波动、稳定投资收益,提升行业竞争力,中航证券申请调整了2024年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年度计划。

3.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操作规范

中航证券制定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权益类场内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债期货业务管理办法》、《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操作规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权益类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衍生品业务的部门职责、权限管理和审批、具体操作规则、风险评估与控制(包括风险监控、

风险报告和风险处置)以及应急机制。中航证券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人员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4.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衍生品对手方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 操作风险: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中航证券严格内部审批流程,所有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中航证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中航证券以逐日盯市方式对账户资产及其衍生品进行跟踪,动态评估套保效果。当策略低于预期时,将要求业务部门修正策略或停止业务。

(3)中航证券只允许与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中航证券对交易对手设定保证金比例和交易规模限制,通过每日盯市、追保、强制平仓等手段来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敞口,并在出现强制平仓且发生损失后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6.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中航证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中航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航证券申请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为规避股票、债券和短期融资利率波动对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造成的业绩波动大、收益不稳定的影响,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以实际经营业务为背景,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中航产融所属单位中航证券调整2024年股指期货套保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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