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丽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