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宏亮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杨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季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