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2弄2号楼221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0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7,623,14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34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瀚先生、董事万庆朝先生、董事夏海
兵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林乃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徐骏民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516,232,628 | 99.9084 | 266,320 | 0.0175 | 1,124,200 | 0.074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67,835,745 | 99.1783 | 266,320 | 0.1574 | 1,124,200 | 0.664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苗晨、苏成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见证,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