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朱明红先生、张巍先生、陈尧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朱明红、张巍、龚保峰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14点30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