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现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清算、递延支付及其他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职务 | 考核清算后归属于2023年度的浮动薪酬 | 2023年度税前递延支付薪酬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
梁邦海 | 董事长 | 21.47 | 80.87 | 19.27 |
张成喆 | 副行长 | 17.32 | 69.28 | 28.84 |
刘 强 | 副行长 | 23.58 | 70.74 | 19.80 |
赫 勇 | 副行长 | 12.38 | 49.50 | 14.79 |
管 辉 | 副行长 | 5.90 | 41.27 | 11.55 |
王 星 | 行长助理 | 4.07 | 28.51 | 10.90 |
陈 钦 | 首席信息官 | 10.86 | 32.58 | 9.72 |
王 欣 | 原董事、党委副书记 | 17.32 | 69.28 | 28.65 |
石小云 | 原董事会秘书 | 17.32 | 69.28 | 29.07 |
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税前递延支付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将计提于公司账户并于2024至2026年视从事业务的风险暴露等情况予以兑现,每年支付比例为1/3。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