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沈飞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刘志敏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陈顺洪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4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04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5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