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