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高管任中、离任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涉刑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执行董事杨玉成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总部部分部门架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