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尼机电: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法院”)下达的公司诉苏丽萍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康尼机电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以1元的总价回购苏丽萍所持2,205,209股康尼机电股票;苏丽萍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康尼机电现金对价3,374,601.98元;苏丽萍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足额返还前述股票,对于未能返还部分,应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不超过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股票损失。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起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执行进展情况

判决书中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苏丽萍所持的2,205,209股康尼机电股票已全部执行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8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及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38)。

对于苏丽萍应退还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近日,公司收到栖霞法院执行退还的现金对价161,211.52元,剩余未退还部分,公司仍将密切关注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