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