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王新生、杜彬、何小勇,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动力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动力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