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4年10月25日簿记建档,2024年10月29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2.23%。
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