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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9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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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56,499,306.32 | 22.41% | 1,929,843,801.69 | 14.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239,065.43 | -2.40% | 51,629,040.03 | 24.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014,389.70 | -9.59% | 40,045,822.33 | 19.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9,698,353.14 | -48.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2 | -2.42% | 0.0686 | 24.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02 | -2.42% | 0.0686 | 24.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0.03% | 3.31% | 0.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75,919,240.41 | 3,778,503,538.15 | -0.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586,855,504.23 | 1,535,226,464.20 | 3.36%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186.39 | 1,683,865.66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提前解约使用权资产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68,911.71 | 13,179,090.8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享受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扣除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2,286.02 | 1,075,185.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6,231.15 | 1,894,200.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4,477.24 | 2,460,723.82 | |
合计 | 2,224,675.73 | 11,583,217.7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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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报告期末(万元)/本报告期(万元) | 比上年期末/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0 | -100.00 | 主要是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账款 | 8,364.39 | 39.8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工程款及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8,045.52 | 121.2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工程建设中所致。 |
开发支出 | 715.94 | 34.8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氨酚羟考酮和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非布司他片等本期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9,958.75 | 34.46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工程摊销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7.61 | -47.2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工程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15.28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开出购买材料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1,596.43 | 37.5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房山睿园的工程款和租金增加所致。 |
预收账款 | 188.74 | -57.38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6,461.36 | -33.95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45.64 | -54.2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63.78 | -36.87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本期合同负债减少导致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7,250.00 | 38.1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取得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7,488.95 | 113.12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1,053.30 | 99.0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享受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扣除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9.88 | 3,486.21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冲回2023年审计调整的存货减值损失导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92.12 | 927.93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期提前解约使用权资产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730.31 | 96.13 | 主要是由于医药板块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及按租赁资产14号准则规定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差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0 | -45.79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税收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6 | -128.72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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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科目 | 本报告期末(万元)/本报告期(万元) | 比上年期末/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79.51 | 35.30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支付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217.17 | 35.38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48 | 91.16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医药板块和混凝土板块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18 | -66.84 | 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3,82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71% | 186,113,207 | 0 | 质押 | 111,601,400 |
冻结 | 182,466,343注1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5% | 50,807,055 | 0 | 质押 | 50,000,000 |
标记 | 17,540,167 | |||||
冻结 | 2,506,149,582注2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5,000,000 | 不适用 | 0 |
詹潇潇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857,300 | 0 | 不适用 | 0 |
#林飞燕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552,111 | 0 | 不适用 | 0 |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0% | 2,245,500 | 0 | 不适用 | 0 |
#孙三洪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064,648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6% | 1,967,108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5% | 1,866,752 | 0 | 不适用 | 0 |
#吕永焰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855,548 | 0 | 不适用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113,207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07,055 | |||
詹潇潇 | 2,85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7,300 | |||
#林飞燕 | 2,552,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2,111 | |||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4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5,500 | |||
#孙三洪 | 2,06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4,648 |
第 5 页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967,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7,108 |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66,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6,752 | |
#吕永焰 | 1,855,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5,548 | |
#张少光 | 1,7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8,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林飞燕(第四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11,807股; 2、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 3、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15,1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400股; 4、孙三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24,648股; 5、吕永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5,548股; 6、张少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38,000股。 |
注1:截止报告期末,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10,403,529股、轮候冻结59,562,814股。注2:截止报告期末,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807,055股、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472,882,694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宜;
(1)由于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59823、32220188000059905)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详见2024年1月17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由于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
01191500001439)中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结余95,423.50元,应银行监管要求,全部转入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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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随之终止。至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详见2024年1月23日,《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3)截至2024年1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督导义务已经结束【详见2024年4月1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事宜;
公司收到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副总裁李斌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宋学武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1)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增持方式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数(股) | 成交均价(元) | 增持金额(元) |
侯占军 | 董事兼总裁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90,000 | 4.5856 | 412,700.00 |
李斌 | 副总裁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56,600 | 4.6677 | 264,190.00 |
宋学武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50,000 | 4.5200 | 226,000.00 |
黄志宇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1日 | 20,000 | 4.5890 | 91,780.00 |
合计 | 216,600 | 4.5922 | 994,670.00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侯占军 | 董事兼总裁 | 100,000 | 0.0133% | 190,000 | 0.0252% |
李斌 | 副总裁 | 0 | 0.0000% | 56,600 | 0.0075% |
宋学武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50,000 | 0.0066% | 100,000 | 0.0133% |
黄志宇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30,000 | 0.0040% | 50,000 | 0.0066% |
【详见2024年2月5日,《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关于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的事宜;
公司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9日在佳木斯市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公司致力于以“医药大健康”为核心的发展经营战略,为提升中药注射液和口服液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预计投资约8,000万元,计划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打造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生产制造基地。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详见2024年3月1日,《关于与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小容量注射液和口服液制剂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质押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11,601,400 | 59.96 | 14.82 | 98,456,118 | 88.22 | 12,500,000 | 16.78 |
第 7 页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注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注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000,000 | 98.41 | 6.64 | 50,000,000 | 100.00 | 807,055 | 100.00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61,601,400 | 68.21 | 21.46 | 148,456,118 | 91.87 | 13,307,055 | 17.67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2)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司法再冻结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1,947,411 | 6.42% | 1.59% | 否 | 2024-8-2 | 2027-8-1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122,903,529 | 0 | 66.04% | 16.32%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50,807,055 | 17,540,167 | 100.00% | 6.75%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173,710,584 | 17,540,167 | 73.32% | 23.07%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3)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
Ⅰ.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29,490 | 0.34% | 0.08% | 否 | 2024-1-5 | 36个月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否 | 2024-8-2 | 36个月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8,682,079 | 4.67% | 1.15% | - | - | - | - | - |
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第 8 页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807,055 | 100.00% | 6.75% | 否 | 2024-1-19 | 36个月 | 北京金融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260,645 | 0.51% | 0.03% | 否 | 2024-6-25 | 36个月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8,613 | 1.10% | 0.07% | 否 | 2024-6-26 | 36个月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2,994,144 | 25.58% | 1.73% | 否 | 2024-9-3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471,076,897 | 927.19% | 62.55% | - | - | - | - | - |
②累计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113,207 | 24.71% | 59,562,814 | 32.00% | 7.91%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0,807,055 | 6.75% | 2,472,882,694 | 4,867.20% | 328.35% |
合计 | 236,920,262 | 31.46% | 2,532,445,508 | 1,068.90% | 336.26% |
【详见2024年1月10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1月2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6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6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8月7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2024年9月6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5、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和外部环境情况,通过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业务发展策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将秉承“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健康、快乐的生活”的使命,坚持“整合与赋能医药大健康产业,在共享共建的生态系统中创造价值、提升效能”的愿景,将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服务商”,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数字化技术,立足医药大健康产业,帮助产业链企业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和客户。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公司旗下三大板块将协同发展、合力共创、相融共生,实现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
第 9 页
(1)创新型医药集团公司。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和需求为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以现有医药业务为基础,通过激活沉淀品种、产品线自研扩充,构建原料药到制剂一体化的有竞争力的生产模式,稳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强化在心血管、口腔、消化、妇科和麻精等多个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生物制药新领域,全力推动创新型药物的发展,打造多个产品集群,更进一步地提升市场竞争力,成为研发、生产和营销产业链一体化的创新型医药集团公司。
(2)国内有影响力的康养产业集团。以“久久泰和”品牌为本,通过品牌赋能、医疗赋能、旅居赋能、管理赋能快速切入市场,成立康养产业大联盟,拓展三、四线城市机构、旅居、康养服务,实现标准化连锁运营,联合康养社区、养老用品、医疗服务链路,形成康养新生态。
(3)国内领先的口腔诊所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整合渠道、终端、供应链资源,依托品牌影响力,成立口腔诊所联盟,为合作伙伴赋能数字化运营系统,提供高性价比的齿科器械耗材和全方位的精准获客引流,以集群效应实现供应链降本增效。
本次战略调整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生物医药,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调整和完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源动力,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对医药健康产业链进行赋能,提高数字化率、连锁化率、运营效率和产品及服务质量,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详见2024年7月10日,《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6、关于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
报告期内,为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展,共同助力中国药物研发,公司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徕科)于2024年9月9日在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1)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抗体药物研发领域深入合作双方拟在创新抗体药物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探讨基于疾病机理和靶点MOA的创新双/多抗药物研发及生产。双方将遵循市场化机制,可采取联合课题研究、技术合作、共同研发等多种合作方式,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执行。
(2)加强资本合作公司将发挥资本平台的优势,协助海徕科系统性的发掘合适的、具备商业化前景的药物管线,双方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加强药物管线研发生产相关领域合作探索,拓展双方之间进一步股权合作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购海徕科的优质资产、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相互投资等合作方式。
(3)人才培养合作:①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互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共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生物技术人才。②合作开展人才培训项目,提升双方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③合作举办行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专业人才之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4)其他
本次公司与海徕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推动公司快速进入生物医药创新领域,基于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有助于双方加强创新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深入合作和共同助力中国抗肿瘤药物创新和研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2024年9月10日,《关于与海徕科(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7)】。
7、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
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双方企业各自所拥有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减少生产场地变更所造成的时间和资源浪费,推动合作产品尽快上市,公司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诺医药)于2024年9月9日在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决定在心血管、精麻、神经、妇科、消化、皮肤、呼吸等优势领域开展研发合作。百诺医药负责合作产品全部研究及注册申报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生产批准文号);合作产品在甲方车间进行放大与验证工作,放大验证工作完成后,公司优先选择作为合作产品的持有人或其他合作方式,具体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本次公司与百诺医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可借助百诺医药完善的药品研发平台及研发管控体系,持续丰富公司仿制药产品管线,加速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公司在心血管、精麻、神经、妇科、消化等优势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详见2024年9月10日,《关于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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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7001016,发证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有效期三年。
山东华素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4年1月25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事宜;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京药监药GMP〔2023〕020095),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③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④分类码:AhtDht;⑤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⑥法定代表人:侯占军;⑦企业负责人:赵君;⑧质量负责人:张秀鸣;⑨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⑩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主要变更内容:经审查,同意盐酸纳洛酮(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22)生产场地变更为“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二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
(2)《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编号:京药监药GMP〔2023〕020095;③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盐酸纳洛酮(原料药合成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精干包二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④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原料药盐酸纳洛酮变更生产场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检查结论为盐酸纳洛酮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以上信息表明盐酸纳洛酮产品具备产品上市条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当下药品管理规范、标准,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增加生产范围及品种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详见2024年2月8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签署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及其进展的事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麻精领域的竞争优势,经过公司慎重研究、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北京华素拟与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通研究院)签署《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500万元+上市10年销售额3%(首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此外每增加一个规格须额外支付50万元)受让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军科院)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相关的专利申请权及技术资料。本次交易事项采用里程碑式分期支付方式付款,军科院收到款项后中国融通研究院协调办理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2月29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签署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相关的专利申请已取得发明专利。本次交易合同签署后,军科院向国家药监局提交申请增加北京华素为共同研制方,2024年7月,北京华素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详见2024年7月25日,《关于盐酸哌甲酯缓释咀嚼片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4、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和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第 11 页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纳洛酮注射液(规格:
1ml:0.4mg、1ml:1mg和2ml:2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和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请上市登记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1)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洛酮注射液;②注册商标:苏诺
?;③剂型:注射剂;④制剂规格:1ml:0.4mg、1ml:1mg和2ml:2mg;⑤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350942、CYHB2350943和CYHB2350944。
(2)琥珀酸美托洛尔
①药品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②剂型:原料药;③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④受理号:CYHS2460273;
⑤登记号:Y20240000199。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加快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的研发【详见2024年4月3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和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5、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1608),获悉,山东华素生产的“格列吡嗪分散片”(注册商标:元坦
?)(规格:5mg)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如下:
(1)批件主要内容
①药品名称:格列吡嗪分散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5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受理号:CYHB2350518;
⑥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6702024;⑦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4122;⑧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⑨包装规格:每板20片,每盒2板。每板20片,每盒1板。每板20片,每盒3板。每板24片,每盒2板;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变更处方工艺,变更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说明书按所附执行,有效期为12个月。基于申报的生产线与生产设备,本品拟定的生产批量为100万片/批,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需放大批量,请注意开展相应的放大研究及验证。
本次格列吡嗪分散片(规格:5mg)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4年4月17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6、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事宜;
北京华素的联苯苄唑原料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如下:
(1)批件主要内容
①化学原料药名称:联苯苄唑;②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③受理号:CYHS1401664;④通知书编号:2024YS00286;⑤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注册,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和包装标签照所附执行。有效期24个月。
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准上市,为公司联苯苄唑制剂产品(联苯苄唑乳膏、联苯苄唑溶液、联苯苄唑凝胶)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提升公司相关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的研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4年4月23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7、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仿制药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第 12 页
①药品名称:盐酸氨溴索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受理号:CYHS2401261;⑥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多多药业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仿制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呼吸系统用药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4年4月30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8、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100mg;④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⑤受理号:CYHB2450385。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4年7月26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9、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纳曲酮片(规格:50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曲酮片;②注册商标:诺欣生;③剂型:片剂;④制剂规格:50mg;⑤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450481。
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4年9月14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纳曲酮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2,248,177.92 | 191,487,137.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60,813.64 | 2,760,813.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92,500.00 | |
应收账款 | 978,135,496.42 | 933,304,328.39 |
应收款项融资 | 94,177,334.13 | 127,573,244.95 |
预付款项 | 83,643,931.86 | 59,790,819.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5,823,686.91 | 22,927,448.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第 13 页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货 | 284,096,167.01 | 279,114,781.9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27,854.92 | 359,604.60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700,379.97 | 99,627,542.6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63,013,842.78 | 1,718,438,221.1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5,005.80 | 2,542,960.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6,596.09 | 3,006,596.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5,545,216.45 | 218,457,793.46 |
固定资产 | 858,610,817.99 | 874,959,563.66 |
在建工程 | 80,455,211.82 | 36,366,291.8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6,800,074.51 | 362,712,085.79 |
无形资产 | 102,598,206.47 | 112,462,808.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7,159,380.86 | 5,309,089.3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223,921,208.24 | 220,493,321.99 |
长期待摊费用 | 99,587,529.63 | 74,063,611.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170,024.02 | 118,077,475.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76,125.75 | 31,613,718.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2,905,397.63 | 2,060,065,316.99 |
资产总计 | 3,775,919,240.41 | 3,778,503,538.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1,000,000.00 | 391,407,113.3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2,800.00 | |
应付账款 | 415,964,300.54 | 302,425,053.02 |
预收款项 | 1,887,427.41 | 4,428,449.36 |
合同负债 | 98,290,764.71 | 133,733,266.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192,674.13 | 30,374,283.54 |
应交税费 | 69,023,655.09 | 68,237,634.74 |
其他应付款 | 264,613,643.45 | 400,605,440.4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191,912.62 | 13,060,462.6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456,355.83 | 184,769,432.11 |
第 14 页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流动负债 | 2,637,767.76 | 4,178,572.28 |
流动负债合计 | 1,431,219,388.92 | 1,520,159,244.8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2,500,000.00 | 52,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7,734,200.08 | 328,909,658.57 |
长期应付款 | 74,889,520.62 | 35,139,516.6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477,381.62 | 17,650,227.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421,788.14 | 87,138,709.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9,022,890.46 | 521,338,112.07 |
负债合计 | 1,980,242,279.38 | 2,041,497,356.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3,126,982.00 | 753,126,9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76,028,798.22 | 1,576,028,798.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432,143.26 | -27,432,143.2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015,164.70 | 83,015,164.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97,883,297.43 | -849,512,337.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6,855,504.23 | 1,535,226,464.20 |
少数股东权益 | 208,821,456.80 | 201,779,717.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95,676,961.03 | 1,737,006,181.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75,919,240.41 | 3,778,503,538.15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929,843,801.69 | 1,678,754,220.09 |
其中:营业收入 | 1,929,843,801.69 | 1,678,754,220.0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21,036,433.44 | 1,588,729,914.57 |
其中:营业成本 | 812,315,533.82 | 676,597,840.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第 15 页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315,650.62 | 23,968,329.93 |
销售费用 | 690,482,743.17 | 625,568,677.85 |
管理费用 | 184,013,982.89 | 154,952,502.25 |
研发费用 | 67,469,306.12 | 64,135,210.83 |
财务费用 | 41,439,216.82 | 43,507,353.51 |
其中:利息费用 | 39,879,533.08 | 35,342,481.19 |
利息收入 | 250,970.10 | 645,419.28 |
加:其他收益 | 10,532,977.08 | 5,291,824.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82,321.31 | -2,070,024.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7,954.28 | -167,954.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405,459.31 | -25,380,395.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8,785.83 | 16,696.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1,159.97 | 186,895.4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472,510.51 | 68,069,301.41 |
加:营业外收入 | 3,849,258.37 | 5,364,399.41 |
减:营业外支出 | 365,253.53 | 514,309.2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956,515.35 | 72,919,391.56 |
减:所得税费用 | 37,303,084.24 | 19,019,678.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653,431.11 | 53,899,712.9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653,431.11 | 53,899,712.9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629,040.03 | 41,375,483.4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024,391.08 | 12,524,229.5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第 16 页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653,431.11 | 53,899,712.9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629,040.03 | 41,375,483.43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024,391.08 | 12,524,229.5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86 | 0.054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86 | 0.05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80,028,627.85 | 1,605,083,839.8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033.63 | 2,693,098.5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668,919.89 | 122,420,525.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0,157,581.37 | 1,730,197,463.7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6,430,954.52 | 487,565,929.1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143,635.41 | 224,790,004.9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633,628.30 | 203,791,368.9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4,251,010.00 | 660,036,535.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0,459,228.23 | 1,576,183,83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698,353.14 | 154,013,625.0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69,610.00 | 242,402.00 |
第 17 页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610.00 | 242,402.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795,079.16 | 55,281,875.3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595,084.02 | 24,823,207.9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390,163.18 | 80,105,083.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59,773.18 | -79,862,681.2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7,000,000.00 | 317,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7,000,000.00 | 317,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2,171,691.04 | 260,144,727.4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158,817.12 | 27,405,724.7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00,139.5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4,816.62 | 1,896,212.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955,324.78 | 289,446,664.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4,675.22 | 27,553,335.1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28 | 55.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16,726.54 | 101,704,334.0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5,872,735.14 | 119,736,254.1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156,008.60 | 221,440,588.23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