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先生、沈伟艺先生、徐钢先生、章晓科先生、毛美英女士,胡吉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行动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