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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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