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