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20亿元,同比增长(追溯调整后)
12.83%;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亿元,同比增长(追溯调整后)
80.46%。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在原《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并将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1年”变更为“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勇、姚祖辉、高晓敏、桂文彬、付向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