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