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姜宝新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姜宝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姜宝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并已同意成为公司总审计师人选。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简历
姜宝新: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流程控制科主管、会计科科长、远期项目/工程控制高级副经理、财务高级经理,双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会计担当常务、财务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室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