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 836263 |
2024
2024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ZHT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取得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方法、活性焦再生气体资源化制取多盐的系统和方法、活性焦脱硫富气资源化制取亚硫酸钠的系统及方法、脱硫石膏处理碳减排一体式装置与方法、一种烟气密封罩和烧结烟气循环系统及控制方法、一种逆流式移动床脱硫脱硝装置及其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再生装置、颗粒状或粉状固体卸料设备及其卸料装置、下料速度可控的连续下料装置与解析塔以及吸附塔等九项发明专利。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取得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方法、活性焦再生气体资源化制取多盐的系统和方法、活性焦脱硫富气资源化制取亚硫酸钠的系统及方法、脱硫石膏处理碳减排一体式装置与方法、一种烟气密封罩和烧结烟气循环系统及控制方法、一种逆流式移动床脱硫脱硝装置及其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再生装置、颗粒状或粉状固体卸料设备及其卸料装置、下料速度可控的连续下料装置与解析塔以及吸附塔等九项发明专利。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4.06元。按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的应分配股数139,9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4289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0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2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33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6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7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力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 √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中航泰达、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航泰达科技、中航科技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公司、包头中航 | 指 | 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公司、天津中航 | 指 | 天津凌航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公司、河北中航 | 指 | 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公司、无锡中航 | 指 | 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公司、新疆中航 | 指 | 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公司、山东中航 | 指 | 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公司、陕西中航 | 指 | 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宁公司、安宁中航 | 指 | 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阳公司、安阳中航 | 指 | 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公司、香港中航 | 指 | 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 |
河南公司、郑石科技 | 指 | 河南郑石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公司、西安伟宏 | 指 | 西安伟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包钢节能、标的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冶金渣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锐鑫环保 | 指 | 张家口锐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墒生态 | 指 | 北京中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金汉实业 | 指 | 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汇智聚英 | 指 | 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基联启迪 | 指 | 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年度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本报告 | 指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PC模式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的简称,即同时为业主提供烟气治理工程设计、采购和实施服务,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类似。 |
BOT模式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的简称,即业主与服务商 |
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工业烟气治理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业主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系统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工业烟气治理整套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 | ||
O模式 | 指 | Operation(运营)的简称,日常运维。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 中航泰达 |
证券代码 | 836263 |
公司中文全称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Beijing ZHT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ZHTD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斌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唐宁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3号楼8层801 |
电话 | 010-83650320 |
传真 | 010-83650320-8806 |
董秘邮箱 | tangning@cnzhtd.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zhtd.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3号楼8层801 |
邮政编码 | 100070 |
公司邮箱 | zhtd@cnzhtd.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中期报告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 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环境治理业(N772)-大气污染治理(N7722)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运用国内领先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术为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客户提供工业烟气环保工程建造、专业化运营等一体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39,96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刘斌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刘斌、陈士华,无一致行动人 |
五、 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中介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七、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投资人民币350.00万元,持股比例
70.00%,设立河南控股子公司郑石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投资人民币510.00万元,以“增资+股权转让”方式持有西安伟宏5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166,107,217.26 | 215,682,580.49 | -22.99% |
毛利率% | 24.77% | 25.0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3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810,349.26 | 38,391,034.60 | -22.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5.41% | 8.6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5.37% | 7.6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1 | 0.31 | -32.26%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982,903,847.60 | 1,032,869,576.20 | -4.84% |
负债总计 | 431,326,731.74 | 492,586,586.12 | -12.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1,577,115.86 | 540,282,990.08 | 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94 | 3.86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3.65% | 48.02%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3.88% | 47.69% | - |
流动比率 | 0.83 | 0.79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4.63 | 19.18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49,763.07 | -14,263,193.37 | 318.3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66 | 1.43 | - |
存货周转率 | 17.73 | 10.49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4.84% | 7.97%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2.99% | -15.79%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0.43% | 75.30% | -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0.0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其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152.1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33,192.15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29,211.5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03,980.58 |
三、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四、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六、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综合服务商,致力于为钢铁、焦化等行业提供工业烟气治理全生命周期服务,具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设备成套供应、系统调试、试运行等工程总承包服务以及环保设施专业化运营服务。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客户群体为国内大型钢铁、焦化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名单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团队,多年来形成了湿法(石灰石石膏法+SCR)、干法(逆流活性炭和小苏打)等六大核心技术,并实现了工程化应用,能够满足钢铁、焦化等行业客户的超低排放要求。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公司已具备成熟的、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了优质的行业客户,在钢铁、焦化等行业工业烟气治理领域奠定了一定的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 √国家级 □省(市)级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是 |
七、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1.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1) 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82,903,847.60元,相比上年期末的1,032,869,576.20元,降低4.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551,577,115.86元,相比上年期末的540,282,990.08元增加2.09%。
(2) 公司经营成果: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166,107,217.26元,较上年同期215,682,580.49元,降低22.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14,329.84元,较上年同期43,140,267.35元,降低
30.43%。
(3) 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49,763.0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424.5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228,469.89元。
2.加强技术研发、不断完善技术产品体系
公司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04项,合计123项。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在山东建立新的研发实验室、组建研发团队,对脱硫脱硝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进行研究,以及对脱硫脱硝吸附剂包括新型活性炭的研发,实现环保固废资源化利用和低碳高效型环保运营。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北科大进行材料和智能化技术深度合作。另外,根据国家提出的“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在节能环保业务、碳捕集、碳转化及应用、低碳胶凝材料、智能消杀等领域积累储备技术,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实现多元化发展。
3.巩固现有业务,重点拓展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钢铁行业的业务需求深度挖掘客户资源,继续稳定和拓展客户关系。建造业务方面,公司中标湖南湘钢炼铁厂2#高炉热风炉烟气环保改造EPC项目、中国华能集团吸附再生技改项目;运营业务方面,公司中标安钢焦化烟道气脱硫脱硝运维项目、汉中钢铁2*265㎡烧结脱硫脱硝烟气系统运营项目、大冶特钢1#2#高炉热风炉新建烟气脱硫运营项目、陕西龙钢265㎡烧结脱硫脱硝烟气系统运营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湖南湘钢、湖北大冶特钢、河南安阳钢铁三个客户,公司下半年在服务现有客户基础上,将继续拓展新客户,增加公司业务辐射范围。
4.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科研人才,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引进高技能高学历研发人才,夯实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邀请生态环保行业领军人才进入公司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公司积极在减污降碳等方面开展重点项目研发和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更好的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5.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司管理层始终坚持安全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管理红线,坚持安全队伍建设,培养全员安全意识,以安全责任制为基础,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保证公司安全工作合法合规,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二) 行业情况
业超低排放的意见》。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同时,还要求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煤电低碳化改造工作启动,意味着进一步扩展了烟气治理行业市场空间。《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年度报告(2023)》报告指出:我国发布了70余项CCUS相关的政策文件,在CCUS技术研发、标准和融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部署。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CCUS各环节技术发展迅速,示范项目规模不断扩大,CCUS技术应用的行业和部门持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规划和运行CCUS示范项目总数接近百个,涵盖电力、油气、化工、水泥、钢铁等多个行业。其中超过半数的项目建成投产,具备二氧化碳捕集能力超过400万吨/年,注入能力超过200万吨/年。《报告》认为,我国CCUS技术发展水平距离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有很大差距,需要加快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和大规模集成示范,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制定,形成各主体都能有效参与的商业模式。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政策驱动性。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和行业变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市场业务,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11,922,941.61 | 1.21% | 29,664,879.40 | 2.87% | -59.81% |
应收票据 | 10,407,259.45 | 1.06% | 24,246,222.33 | 2.35% | -57.08% |
应收账款 | 213,181,184.65 | 21.69% | 241,975,832.49 | 23.43% | -11.90% |
存货 | 7,124,479.67 | 0.72% | 5,473,258.81 | 0.53% | 30.17%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91,100,088.18 | 60.14% | 604,231,013.81 | 58.50% | -2.17% |
固定资产 | 8,387,000.08 | 0.85% | 9,079,005.45 | 0.88% | -7.62% |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 3,020,754.78 | 0.31% | 3,637,616.68 | 0.35% | -16.96% |
商誉 | |||||
短期借款 | 168,800,000.00 | 17.17% | 159,827,760.98 | 15.47% | 5.61% |
长期借款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 | 0.71% | 7,000,000.00 | 0.68% | - |
使用权资产 | 7,383,042.95 | 0.75% | 9,798,621.22 | 0.95% | -24.65% |
预付款项 | 4,635,471.88 | 0.47% | 6,062,730.86 | 0.59% | -23.54% |
长期待摊费用 | 1,220,258.54 | 0.12% | 1,579,895.50 | 0.15% | -22.76% |
应收款项融资 | 5,617,788.82 | 0.57% | 14,539,129.93 | 1.41% | -61.36% |
其他应收款 | 54,154,897.45 | 5.51% | 10,990,697.43 | 1.06% | 392.73% |
其他流动资产 | 6,387,602.68 | 0.65% | 7,780,206.07 | 0.75% | -17.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12,368.84 | 1.24% | 14,838,550.99 | 1.44% | -17.70% |
应付票据 | 9,000,000.00 | 0.92% | 20,000,000.00 | 1.94% | -55.00% |
应交税费 | 4,003,474.77 | 0.41% | 4,229,100.80 | 0.41% | -5.34% |
应付账款 | 216,775,708.06 | 22.05% | 270,412,085.23 | 26.18% | -19.84% |
其他应付款 | 6,707,418.77 | 0.68% | 5,933,399.39 | 0.57% | 13.05% |
租赁负债 | 3,772,107.87 | 0.38% | 5,261,252.90 | 0.51% | -28.30% |
应付职工薪酬 | 8,135,791.02 | 0.83% | 11,140,320.88 | 1.08% | -26.97% |
合同负债 | 9,361,433.08 | 0.95% | 10,881,904.56 | 1.05% | -13.9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6,179.49 | 0.34% | 3,483,390.52 | 0.34% | -3.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14,618.68 | 0.14% | 1,417,370.86 | 0.14% | -0.19% |
合同资产 | 39,148,708.02 | 3.98% | 41,971,915.23 | 4.06% | -6.73% |
资产总计 | 982,903,847.60 | 100.00% | 1,032,869,576.20 | 100.00% | -4.84%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192.29万元,较期初减少1,774.19万元,减少比例为59.81%,主要原因为:
(1)公司承接的建造项目处于施工阶段,根据合同需要支付采购款;
(2)偿还公司短期借款。
2.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040.73万元,较期初减少1,383.90万元,减少比例为57.08%,主要原因为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进行贴现及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
3.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561.78万元,较期初减少892.13万元,减少比例为61.36%,主要原因同应收票据减少原因。
4.存货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712.45万元,较期初增加165.12万元,增加比例为30.17%,主要原因为公司承接的建造项目处于开工初期阶段,采购部分备品备件。
5.应付票据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900.00万元,较期初减少1,100.00万元,减少比例为55.00%,主要原因为应付票据到期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415.49万元,较期初增加4,316.42万元,增加比例为392.7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包钢节能应收股利3,875.57万元,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参与投标项目增加,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166,107,217.26 | - | 215,682,580.49 | - | -22.99% |
营业成本 | 124,956,271.54 | 75.23% | 161,594,021.95 | 74.92% | -22.67% |
毛利率 | 24.77% | - | 25.08% | - | - |
销售费用 | 930,266.21 | 0.56% | 1,579,065.79 | 0.73% | -41.09% |
管理费用 | 32,565,934.28 | 19.61% | 32,739,488.58 | 15.18% | -0.53% |
研发费用 | 7,407,538.25 | 4.46% | 10,541,593.35 | 4.89% | -29.73% |
财务费用 | 3,379,172.49 | 2.03% | 3,003,418.83 | 1.39% | 12.51% |
信用减值损失 | 10,929,336.50 | 6.58% | 1,048,248.29 | 0.49% | 942.63% |
资产减值损失 | -23,827.07 | 0.01% | |||
其他收益 | 725,620.63 | 0.44% | 6,108,352.78 | 2.83% | -88.12% |
投资收益 | 24,918,382.90 | 15.00% | 30,470,392.07 | 14.13% | -18.2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汇兑收益 | - | ||||
营业利润 | 32,701,192.95 | 19.69% | 42,470,423.91 | 19.69% | -23.00% |
营业外收入 | 233,283.41 | 0.14% | 526,173.41 | 0.24% | -55.66% |
营业外支出 | 2,131.26 | - | 4,570.72 | 0.00% | -53.37% |
净利润 | 30,014,329.84 | - | 43,140,267.35 | - | -30.43%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
93.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4.88
万元,减少比例为
41.09%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中标服务费减少。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
72.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38.27
万元,减少比例为
88.12%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上市补贴款
万元,收到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管理委员会丰九条营商二十条政策兑现
176.95
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09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多转回
988.11
万元,多转回比例为
942.63%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同时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冲回以前年度信用减值。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
23.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9.29
万元,减少比例为
55.66%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处置车辆一台及与部分供应商协商清理尾款。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
0.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24
万元,减少比例为
53.37%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发生的滞纳金。
6.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
74.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1.76
万元,减少比例为
45.4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增值税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
291.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6.63
万元,增加比例为2,068.4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冲回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所得税费用增加。
8.净利润
报告期内,净利润3,00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12.59万元,减少比例为
30.43%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确认其他收益及包钢节能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166,107,217.26 | 215,682,580.49 | -22.99%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124,956,271.54 | 161,594,021.95 | -22.67% |
其他业务成本 | - |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建造项目 | 34,607,074.66 | 33,698,337.60 | 2.63% | -46.81% | -41.51% | 减少8.82个百分点 |
运营项目 | 131,500,142.60 | 91,257,933.94 | 30.60% | -12.69% | -12.24%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合计 | 166,107,217.26 | 124,956,271.54 | - | - |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华东地区 | 65,974,068.72 | 59,095,977.82 | 10.43% | -14.52% | 1.87% | 减少14.40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99,054,154.57 | 65,254,344.51 | 34.12% | -28.48% | -37.00% | 增加8.91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642,975.66 | 243,986.33 | 62.05% | 100.00% | 100.00% | |
华北地区 | 436,018.31 | 361,962.88 | 16.98%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166,107,217.26 | 124,956,271.54 | - | - |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建造项目营业收入3,46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建造项目减少。
2.按区域分类
(1)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6,59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52%,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华能临沂建造项目处于建设阶段,确认收入较多,报告期内该项目处于竣工阶段。
(2)报告期内,西北地区收入9,905.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建造项目减少。
(3)报告期内,华中地区收入6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承接安钢焦化运营项目。
(4)报告期内,华北地区收入4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承接黄石大冶特钢运营项目。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49,763.07 | -14,263,193.37 | 318.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424.51 | -1,387,577.57 | 53.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28,469.89 | 16,916,583.96 | -385.10%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期增加4,541.30万元,同比增加318.39%,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回款力度,部分客户回款为电汇回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3.72万元,同比增加53.13%,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购置部分固定资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14.51万元,同比减少385.10%,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银行短期借款。
4、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包钢节能 | 参股公司 | 节能、环境、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检测、服务,废弃物的治理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 845,851,260.00 | 4,162,263,726.18 | 1,690,989,267.56 | 722,710,338.33 | 74,334,587.30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 持有目的 |
包钢节能 | 节能、环境、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检测、服务,废弃物的治理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 业务协同及领域延伸 |
(二)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香港公司 | 出资设立 | 香港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污染物防止等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
安阳公司 | 出资设立 | 安阳公司主要提供专业一体化运营服务,有利于公司运营业务开展。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将香港公司、安阳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2024年5月,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元,注册地址香港观塘兴业街19-21号明生工业大厦,注册证明书编号为76570663,商业登记证号码为76570663-000-05-24-A。2024年5月,公司在河南安阳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10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缔盛广场C座写字楼20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505MADMAUCW5F。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企业社会责任
(一) 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环保生产,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诚信经营,承担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公司是专注于烟气治理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中长期战略是致力于成为工业企业环保、节能、低碳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智慧运营商。公司将在钢铁、焦化行业烟气治理业务领域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加大产业布局,同步增加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力求推动环保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对2024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政策变动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所处的烟气治理行业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随着改造目标完成,可能导致建造业务市场规模萎缩,从而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市场环境分析与监测,有效捕捉政策动态,密切关注政策的变化,加强技术研发和资源利用,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管理水平,以应对钢铁烟气治理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工业烟气治理行业技术不断成熟,吸引了众多企 |
业参与竞争。新竞争者的加入,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继而对公司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不断提升技术,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同时扩大业务范围,积极拓展工业废水处理、超净排放烟气治理等业务,并通过参与包钢节能公司混改,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 |
客户集中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工业烟气治理的环保工程项目建造和运营方面的综合治理服务。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钢铁行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维护现有重点客户合作关系,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并拓展业务范围;借助混改优势,与重点客户深入融合,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利用在钢铁行业积累的口碑和技术优势,进一步拓展其他行业的项目,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客户较为集中的现状,降低公司依赖客户的风险。 |
持续稳定承接业务订单的不确定性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随着国家对工业烟气污染物减排政策持续推进、技术不断成熟,将吸引更多公司加入竞争行列。如果未来公司无法通过招投标方式持续稳定获得业务合同,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巩固和深化长期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挖掘新的客户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抢占未来市场需求制高点,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内烟气治理领域的品牌效应,从而提升市场份额。 |
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开拓,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相应扩大,如果上述应收账款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根据企业资信情况谨慎选择客户,并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平时与客户保持稳定沟通,并定期收集其动态信息,努力降低坏账风险。 |
资金短缺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目前,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不断上升。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项目需要垫付资金,公司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将借助资本平台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资金短缺的风险。 |
单体项目可能存在运营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运营项目首年一般参照设计指标核算收费,从次年开始按照实际工况核算收费,而实际工况普遍会略低于设计指标;竞争加剧、钢铁行业客户盈利状况均有可能导致运营收费单价相应下降。 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专业化管理手段,降低管理成本,使毛利率趋于合理和稳定。 |
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通过增资+股权转让方式,购买包钢节能34.00%的股权,且公司向包钢节能公司委派董事、高管,参与其日常运营。因此,包钢节能及其下属单位为公司关联方。包钢节能是包钢集团旗下的节能环保运营平台,成为关联方后公司为包钢节能提供工程总承包、专业化运营等服务,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应对措施: 对于未来公司与包钢节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 |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确保新增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
冶金渣有偿提供包钢节能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下滑的不确定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报告期内,包钢集团单方面提出其下属上市公司包钢股份有偿向包钢节能提供冶金渣,导致包钢节能利润减少,继而导致公司存在投资收益下滑的不确定风险。 应对措施: 冶金渣公司是包钢节能的重要子公司,钢渣收费事项对包钢节能经营业绩、公司投资收益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会积极拓展业务,逐步降低包钢节能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较上年度,新增冶金渣有偿提供包钢节能导致公司投资收益下滑的不确定风险。 |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释: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23)内02民再15号裁定书,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2民终3346号民事判决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1)内020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并发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原告已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正在履行鉴定程序。在一审中,再审申请人即一审原告请求支付工程款5,577,942.07元,利息1,057,756.00元,总计6,635,698.07元,该案件尚未完结。2024年5月,山东公司收到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诉、开庭通知,在仲裁申请书中,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315.77元,该案件尚未完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三节 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8.3.2”,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上述案件涉及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
2、 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 | 6,649,013.84 | 6,649,013.84 | 1.21% |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是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是 □否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 3,198,000.00 |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115,053,600.00 | 55,914,658.80 |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 - |
4.其他 | 250,000.00 | - |
2、 重大日常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交易方 | 交易价格 | 交易金额 | 定价原则 | 交易内容 | 结算方式 | 市价和交易价是否存在较大差距 | 市价和交易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 是否涉及大额销售退回 | 大额销售退回情况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包钢节能 | - | 52,288,741.89 | 协议价格 | 运营项目 | 电汇及票据 | 否 | - | 否 | - | 2023年12月18日 |
包钢节能(1) | - | 3,625,916.91 | 协议价格 | 建造项目 | 电汇及票据 | 否 | - | 否 | - | 2022年11月4日 |
注释:包钢节能(1)索引:财务报表附注十、4(1)②
3、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担保内容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责任类型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刘斌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3月27日 | 2024年3月2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3年3月29日 | 2024年3月29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5月16日 | 2025年5月16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7月27日 | 2024年7月21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2023年12月12日 | 2024年12月12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2月16日 | 2024年2月16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2024年1月25日 | 2025年1月2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2023年11月29 | 2024年11月26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士华 | 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日 | |||||||
刘斌、陈士华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2024年1月13日 | 2025年1月28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20,000,000.00 | 0.00 | 0.00 | 2023年3月1日 | 2024年3月1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4月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5月18日 | 2024年5月1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8,800,000.00 | 0.00 | 2024年6月26日 | 2025年6月2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0 | 9,000,000.00 | 0.00 | 2021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1年12月29日 |
刘斌、陈士华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2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3月29日 | 2024年6月1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6月17日 | 2025年6月1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6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5年3月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2月23日 | 2024年2月9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
刘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4年1月4日 | 2025年1月3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2月4日 | 2025年1月12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6月29日 | 2025年6月30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3年11月8日 | 2024年11月7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7月11日 | 2024年2月6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7月10日 | 2024年7月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 | 5,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7月21日 | 2024年1月19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18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 |
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申请贷款授信 | 日 |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2月22日 | 2024年2月9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0 | 0.00 | 2023年4月12日 | 2024年4月12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月13日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2月5日 | 2025年2月5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25,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2024年4月26日 | 2025年4月19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刘斌、陈士华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授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2024年3月29日 | 2025年3月28日 | 保证 | 连带 | 2023年12月18日 |
7、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存款、贷款、授信或其
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 | ||||||||||||
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8. 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次激励计划仍处于等待期内,条件尚未成就。
9. 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是否新增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关于本次重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于2022年7月12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函》,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8) 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承诺》,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9) 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控股股东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截至报告期披露日,上述承诺事项已完成。
(10) 交易对方北方稀土签署《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上述交易对方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11) 交易对方北方稀土签署《关于最近五年未受处罚及无不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交易对方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12) 交易对方北方稀土签署《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上述交易对方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13) 交易对方北方稀土签署《关于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及业务情况的说明》,上述交易对方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生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均在继续履行中。
(六) 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参股34.00%的企业包钢节能收到包钢集团计财部下达的定价指令,要求包钢节能按照100.64元/吨的价格向包钢股份支付钢渣费用,并要求包钢节能追溯到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事项系包钢集团单方面提出,未经包钢节能及其他战略投资方审议并同意。因临近一季报披露时点,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投资收益部分进行了被动调减,导致公司一季度净利润大幅下滑。
2024年8月13日,包钢股份组织召开关于确定钢渣销售结算机制的专题会议,会议决议包钢股份销售给包钢节能的钢渣结算单价为45.89元/吨,冶金渣公司供给包钢股份的废钢,价格按照原结算机制执行,后期依据市场化原则,按照废钢市场情况及收得率变化进行价格测算定价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钢渣结算价格事项尚未经过包钢节能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方按钢渣45.89元/吨的价格进行暂估。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01,740,513 | 72.69% | 532,500 | 102,273,013 | 73.07%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8,620,250 | 20.45% | 0 | 28,620,250 | 20.45% | |
董事、监事、高管 | 28,566 | 0.02% | 0 | 28,566 | 0.02%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38,219,487 | 27.31% | -532,500 | 37,686,987 | 26.93%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1,860,750 | 22.76% | 0 | 31,860,750 | 22.76% | |
董事、监事、高管 | 85,699 | 0.06% | - | 85,699 | 0.06%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39,960,000 | - | 0 | 139,96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524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刘斌 | 境内自然人 | 42,481,000 | 0 | 42,481,000 | 30.35% | 31,860,750 | 10,620,250 |
2 | 陈士华 | 境内自然人 | 18,000,000 | 0 | 18,000,000 | 12.86% | 0 | 18,000,000 |
3 | 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432,000 | 0 | 9,432,000 | 6.74% | 4,951,800 | 4,480,200 |
4 | 张岳 | 境内自然人 | 9,150,000 | 0 | 9,150,000 | 6.54% | 0 | 9,150,000 |
5 | 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00,000 | 0 | 6,000,000 | 4.29% | 788,738 | 5,211,262 |
6 | 北京莱福克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49,568 | -23,500 | 3,326,068 | 2.38% | 0 | 3,326,068 |
7 | 孙卫 | 境内自然人 | 2,011,131 | 418,749 | 2,429,880 | 1.74% | 0 | 2,429,880 |
8 | 上海荟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荟金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 0 | 2,364,991 | 2,364,991 | 1.69% | 0 | 2,364,991 |
9 | 周建禄 | 境内自然人 | 0 | 1,046,077 | 1,046,077 | 0.75% | 0 | 1,046,077 |
10 | 王涛 | 境内自然人 | 1,470,000 | -470,000 | 1,000,000 | 0.71% | 0 | 1,000,000 |
合计 | - | 91,893,699 | 3,336,317 | 95,230,016 | 68.04% | 37,601,288 | 57,628,728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陈士华为股东刘斌之妻;股东刘斌系基联启迪控股股东,刘斌、陈士华为基联启迪实际控制人;股东刘斌系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刘斌 | 19,200,000 | 0 |
2 | 陈士华 | 6,900,000 | 0 |
3 | 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700,000 | 0 |
4 | 张岳 | 6,900,000 | 0 |
合计 | 41,700,000 | 0 |
投资者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 公开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1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分别注销了开立在华夏银行、浦发银行、花旗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中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权益分派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否
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刘斌 | 董事长 | 男 | 1974年7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黄普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84年4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陈思成 | 副总经理 | 男 | 1969年6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刘国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1984年7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陈绍华 | 董事 | 女 | 1963年5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苏桂锋 | 董事 | 男 | 1970年6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李佳 | 独立董事 | 女 | 1982年6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童娜琼 | 独立董事 | 女 | 1979年11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6年4月11日 |
苏伟 | 独立董事 | 男 | 1982年5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刘晓敏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82年11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路京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57年3月 | 2021年6月8日 | 2024年6月12日 |
高贵军 | 股东代表监事 | 男 | 1982年2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李转丽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1980年10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魏群 | 财务负责人 | 女 | 1980年1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唐宁 | 董事会秘书 | 女 | 1983年12月 | 2024年6月12日 | 2027年6月12日 |
董事会人数: | 8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刘斌、陈士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其中刘斌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普为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刘斌 | 董事长 | 42,481,000 | 0 | 42,481,000 | 30.35% | 0 | 0 | 10,620,250 |
黄普 | 董事、总经理 | 114,265 | 0 | 114,265 | 0.08% | 0 | 0 | 28,566 |
合计 | - | 42,595,265 | - | 42,595,265 | 30.43% | 0 | 0 | 10,648,816 |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苏伟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刘晓敏 | 无 | 新任 | 监事会主席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路京生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伟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曾荣获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等殊荣;于2024年1月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刘晓敏女士,科技融合事业部经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内蒙古科技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首钢长白机械厂技术员;2004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朗威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部结构工程师;2014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主管、技术研发部经理、科技融合事业部经理,于2024年6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
(四)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可行权股份 | 已行权股份 | 行权价(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刘斌 | 董事长 | 0 | 0 | 0 | 0 | 3.50 | 7.93 |
黄普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0 | 0 | 3.50 | 7.93 |
刘国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3.50 | 7.93 |
魏群 | 财务负责人 | 0 | 0 | 0 | 0 | 3.50 | 7.93 |
陈思成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3.50 | 7.93 |
唐宁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3.50 | 7.93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 |
备注(如有) | 截止报告期末,本次激励计划仍处于等待期内,条件尚未成就。 |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采购人员 | 11 | 1 | 12 | |
工程人员 | 17 | 1 | 16 | |
运营人员 | 652 | 98 | 750 | |
销售人员 | 5 | 4 | 9 | |
研发人员 | 38 | 4 | 42 | |
管理人员 | 41 | 1 | 40 | |
财务及预算人员 | 26 | 3 | 29 | |
员工总计 | 790 | 110 | 2 | 898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1 | 4 |
硕士 | 21 | 24 |
本科 | 137 | 146 |
专科 | 276 | 297 |
专科以下 | 355 | 427 |
员工总计 | 790 | 898 |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11,922,941.61 | 29,664,879.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2 | 10,407,259.45 | 24,246,222.33 |
应收账款 | 五、3 | 213,181,184.65 | 241,975,832.49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4 | 5,617,788.82 | 14,539,129.93 |
预付款项 | 五、5 | 4,635,471.88 | 6,062,730.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6 | 54,154,897.45 | 10,990,697.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五、6 | 38,755,696.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7 | 7,124,479.67 | 5,473,258.8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五、8 | 39,148,708.02 | 41,971,915.2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9 | 6,387,602.68 | 7,780,206.07 |
流动资产合计 | 352,580,334.23 | 382,704,872.5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0 | 591,100,088.18 | 604,231,013.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11 | 7,000,000.00 | 7,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12 | 8,387,000.08 | 9,079,005.4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13 | 7,383,042.95 | 9,798,621.22 |
无形资产 | 五、14 | 3,020,754.78 | 3,637,616.6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5 | 1,220,258.54 | 1,579,895.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6 | 12,212,368.84 | 14,838,550.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0,323,513.37 | 650,164,703.65 | |
资产总计 | 982,903,847.60 | 1,032,869,576.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17 | 168,800,000.00 | 159,827,760.9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五、18 | 9,000,000.00 | 2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五、19 | 216,775,708.06 | 270,412,085.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20 | 9,361,433.08 | 10,881,904.5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1 | 8,135,791.02 | 11,140,320.88 |
应交税费 | 五、22 | 4,003,474.77 | 4,229,100.80 |
其他应付款 | 五、23 | 6,707,418.77 | 5,933,399.3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24 | 3,356,179.49 | 3,483,390.52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6,140,005.19 | 485,907,962.3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25 | 3,772,107.87 | 5,261,252.9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16 | 1,414,618.68 | 1,417,370.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86,726.55 | 6,678,623.76 |
负债合计 | 431,326,731.74 | 492,586,586.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26 | 139,960,000.00 | 139,9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27 | 215,464,169.30 | 214,184,369.3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28 | 43,467,557.09 | 40,466,124.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29 | 152,685,389.47 | 145,672,496.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577,115.86 | 540,282,990.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577,115.86 | 540,282,990.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2,903,847.60 | 1,032,869,576.20 |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力军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89,014.33 | 28,322,793.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407,259.45 | 24,246,222.33 | |
应收账款 | 十五、1 | 210,331,184.65 | 241,940,952.49 |
应收款项融资 | 5,402,288.82 | 13,994,958.84 | |
预付款项 | 1,747,837.21 | 12,940,500.1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2 | 67,122,145.18 | 26,499,351.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五、2 | 38,755,696.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83,310.13 | 855,258.0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5,128,014.13 | 33,810,794.4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23,087.20 | 5,335,079.3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6,734,141.10 | 387,945,910.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3 | 626,000,088.18 | 639,131,013.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 | 7,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224,878.85 | 4,678,363.8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968,907.16 | 9,274,397.97 | |
无形资产 | 3,020,754.78 | 3,637,616.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6,633.70 | 591,222.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68,232.24 | 14,799,330.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9,779,494.91 | 679,111,945.38 | |
资产总计 | 1,006,513,636.01 | 1,067,057,855.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8,800,000.00 | 134,827,760.9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000,000.00 | 4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12,264,019.65 | 274,574,498.7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361,433.08 | 10,881,904.5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91,782.75 | 6,696,957.96 | |
应交税费 | 959,966.52 | 1,476,419.16 | |
其他应付款 | 28,140,216.25 | 29,229,792.0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6,179.49 | 3,356,179.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4,573,597.74 | 506,043,512.9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80,199.72 | 4,917,569.6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1,159.70 | 1,391,159.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71,359.42 | 6,308,729.36 | |
负债合计 | 439,344,957.16 | 512,352,242.3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139,960,000.00 | 139,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5,464,169.30 | 214,184,369.3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467,557.09 | 40,466,124.1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8,276,952.46 | 160,095,120.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7,168,678.85 | 554,705,613.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6,513,636.01 | 1,067,057,855.90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五、30 | 166,107,217.26 | 215,682,580.49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30 | 166,107,217.26 | 215,682,580.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979,364.34 | 210,815,322.6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30 | 124,956,271.54 | 161,594,021.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31 | 740,181.57 | 1,357,734.15 |
销售费用 | 五、32 | 930,266.21 | 1,579,065.79 |
管理费用 | 五、33 | 32,565,934.28 | 32,739,488.58 |
研发费用 | 五、34 | 7,407,538.25 | 10,541,593.35 |
财务费用 | 五、35 | 3,379,172.49 | 3,003,418.83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5,427.06 | 2,364,225.32 | |
利息收入 | 73,825.69 | 92,273.36 | |
加:其他收益 | 五、36 | 725,620.63 | 6,108,352.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37 | 24,918,382.90 | 30,470,392.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273,759.68 | 31,654,658.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38 | 10,929,336.50 | 1,048,248.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39 | -23,827.0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4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701,192.95 | 42,470,423.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41 | 233,283.41 | 526,173.41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42 | 2,131.26 | 4,570.7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32,345.10 | 42,992,026.6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43 | 2,918,015.26 | -148,240.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 | -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1 |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力军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162,481,300.34 | 239,497,877.51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128,897,714.96 | 189,709,436.06 |
税金及附加 | 468,701.64 | 1,212,218.78 | |
销售费用 | 930,266.21 | 1,579,065.79 | |
管理费用 | 24,780,092.76 | 25,318,653.62 | |
研发费用 | 7,407,538.25 | 10,541,593.35 | |
财务费用 | 3,174,643.10 | 2,938,510.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15,427.06 | 2,286,135.04 | |
利息收入 | 70,092.11 | 71,640.80 | |
加:其他收益 | 674,427.44 | 5,891,625.5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五、5 | 25,369,561.94 | 25,785,328.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624,770.37 | 26,969,594.7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46,730.19 | 1,135,959.5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489.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913,062.99 | 40,975,822.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327.20 | 530,422.8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81.2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092,308.93 | 41,506,245.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09,039.61 | -174,875.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83,269.32 | 41,681,120.8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83,269.32 | 41,681,120.8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183,269.32 | 41,681,120.8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9,748,870.66 | 123,054,343.9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80,774.41 | 5,317,519.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4 | 4,893,078.63 | 11,998,390.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6,422,723.70 | 140,370,254.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938,522.20 | 68,988,082.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2,955,910.52 | 45,067,041.5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1,817.30 | 14,079,364.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4 | 28,266,710.61 | 26,498,959.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272,960.63 | 154,633,447.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49,763.07 | -14,263,193.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0,424.51 | 1,387,577.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0,424.51 | 1,387,577.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424.51 | -1,387,577.5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3,800,000.00 | 95,1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800,000.00 | 95,1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0 | 47,128,090.2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028,469.89 | 31,055,325.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028,469.89 | 78,183,416.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28,469.89 | 16,916,583.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29,131.33 | 1,265,813.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64,879.40 | 17,803,060.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35,748.07 | 19,068,873.31 |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力军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495,270.66 | 104,054,343.9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63,797.14 | 5,293,094.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73,142.66 | 11,038,063.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832,210.46 | 120,385,501.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140,934.29 | 77,363,834.7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367,049.51 | 20,000,374.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22,052.61 | 12,325,728.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74,531.90 | 20,582,490.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704,568.31 | 130,272,428.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72,357.85 | -9,886,926.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144,888.02 | 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144,888.02 | 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5,033.31 | 1,024,102.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5,033.31 | 1,314,202.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79,854.71 | -1,314,102.2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3,800,000.00 | 95,1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800,000.00 | 95,1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0 | 47,0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028,469.89 | 31,055,325.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028,469.89 | 78,105,325.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28,469.89 | 16,994,674.2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320,973.03 | 5,793,645.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22,793.82 | 11,202,411.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01,820.79 | 16,996,056.27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期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4,184,369.30 | 40,466,124.11 | 145,672,496.67 | 540,282,990.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60,000.00 | 214,184,369.30 | 40,466,124.11 | 145,672,496.67 | 540,282,990.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79,800.00 | 3,001,432.98 | 7,012,892.80 | 11,294,125.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014,329.84 | 30,014,329.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79,800.00 | 1,279,8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79,800.00 | 1,279,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01,432.98 | -23,001,437.04 | -20,000,004.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01,432.98 | -3,001,432.9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4.06 | -20,000,004.0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5,464,169.30 | 43,467,557.09 | 152,685,389.47 | 551,577,115.86 |
上期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94,794,415.31 | 479,300,469.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2,499.88 | 232,499.88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95,026,915.19 | 479,532,969.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148,267.35 | 15,148,267.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140,267.35 | 43,140,267.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992,000.00 | -27,99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992,000.00 | -27,992,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110,175,182.54 | 494,681,236.55 |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力军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期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4,184,369.30 | 40,466,124.11 | 160,095,120.18 | 554,705,613.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60,000.00 | 214,184,369.30 | 40,466,124.11 | 160,095,120.18 | 554,705,613.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79,800.00 | 3,001,432.98 | 8,181,832.28 | 12,463,065.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83,269.32 | 31,183,269.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79,800.00 | 1,279,8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79,800.00 | 1,279,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01,432.98 | -23,001,437.04 | -20,000,004.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01,432.98 | -3,001,432.9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4.06 | -20,000,004.06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5,464,169.30 | 43,467,557.09 | 168,276,952.46 | 567,168,678.85 |
上期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105,913,390.68 | 490,419,444.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2,499.88 | 232,499.8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106,145,890.56 | 490,651,944.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89,120.81 | 13,689,120.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681,120.81 | 41,681,120.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992,000.00 | -27,99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992,000.00 | -27,992,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60,000.00 | 213,210,344.30 | 31,335,709.71 | 119,835,011.37 | 504,341,065.38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附注、七、1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附注、五、29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1.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章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二)”。
2.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4.06元。按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的应分配股数139,9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4289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有限)。中航泰达有限系由自然人刘斌、陈士华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10108014508285(现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714554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现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3号楼8层801。法定代表人:刘斌。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970,000.00元,总股本为104,9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39,960,000.00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0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0“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0、(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
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所有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0、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7“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
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00 | 4.7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 | 5.00 | 31.67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2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
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6、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17、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
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将购买方验收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工程建造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出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出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1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1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0、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1、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新租赁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了采用简化处理情形,承租人可以按
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选择不分拆的,将各租赁部分及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成租赁。此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描述。)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其他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情况描述)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xx元(根据实际情况描述)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
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9%、13%等税率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1] |
[注1]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公司名称 | 税率 |
本公司 | 15% |
天津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 |
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公司名称 | 税率 |
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2021年10月25日全国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公示北京市2021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完成高新技术认定,认定有效期为2021-2023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新复审阶段,故公司2024年6月30日仍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凌航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适用该规定。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利得税“两级税制”是香港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制定出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4月1日及之后的税务年度(即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开始的税务年度)。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12月31日,期末指2024年6月30日,本期指2024年6月30日,上期指2023年6月30日。
1、货币资金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库存现金 | 903.00 | 208,428.70 |
银行存款 | 11,922,038.61 | 29,443,636.68 |
其他货币资金 | 12,814.02 | |
合计 | 11,922,941.61 | 29,664,879.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款项性质 |
其他货币资金 | 12,814.02 | 保证金 | |
合计 | 12,814.02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类别 | 2024.06.30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955,009.95 | 547,750.50 | 10,407,259.45 |
合计 | 10,955,009.95 | 547,750.50 | 10,407,259.45 |
类别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530,000.00 | 2,283,777.67 | 24,246,222.33 |
合计 | 26,530,000.00 | 2,283,777.67 | 24,246,222.33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商业承兑汇票
2024年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10,955,009.95 | 0.05 | 547,750.50 |
合计 | 10,955,009.95 | 0.05 | 547,750.50 |
②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06.30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283,777.67 | 1,736,027.17 | 547,750.5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517,992.58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955,009.95 | |
合计 | 69,517,992.58 | 10,955,009.95 |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账款 | 231,143,425.82 | 17,962,241.17 | 213,181,184.65 | 268,657,182.23 | 26,681,349.74 | 241,975,832.49 |
合计 | 231,143,425.82 | 17,962,241.17 | 213,181,184.65 | 268,657,182.23 | 26,681,349.74 | 241,975,832.49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0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222,869,536.12 | 5.00 | 11,143,476.81 |
1至2年 | 478,600.00 | 10.00 | 47,860.00 |
2至3年 | 1,245,681.67 | 20.00 | 249,136.33 |
3至4年 | 55,680.00 | 50.00 | 27,840.00 |
5年以上 | 6,493,928.03 | 100.00 | 6,493,928.03 |
合计 | 231,143,425.82 | - | 17,962,241.17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681,349.74 | 8,719,108.57 | 17,962,241.17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 二者合并计算金额 |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总额的比例(%) | 二者合并计算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477,785.23 | 21,772,694.17 | 116,250,479.40 | 42.97% | 3,855,263.04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69,158,963.00 | 69,158,963.00 | 25.56% | 3,457,948.15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12,315,623.74 | 12,315,623.74 | 4.55% |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204,727.83 | 11,204,727.83 | 4.14% | 560,236.39 | |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54,379.15 | 1,047,584.11 | 10,101,963.26 | 3.73% | 452,718.96 |
合计 | 183,895,855.21 | 35,135,902.02 | 219,031,757.23 | 80.96% | 8,326,166.54 |
4、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5,617,788.82 | 14,539,129.9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 |
合计 | 5,617,788.82 | 14,539,129.93 |
5、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2024.06.30 | 2023.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635,471.88 | 100.00 | 6,024,930.86 | 99.38 |
1至2年 | 37,800.00 | 0.62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635,471.88 | 100.00 | 6,062,730.86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山东辉泰安装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59,378.64 | 9.91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428,000.00 | 9.23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天津市塘沽津滨阀门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330,973.44 | 7.14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281,400.00 | 6.07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工匠(天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226,980.52 | 4.90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726,732.60 | 37.25 |
6、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755,696.00 | |
其他应收款 | 15,399,201.45 | 10,990,697.43 |
合计 | 54,154,897.45 | 10,990,697.43 |
(1)应收股利情况
①应收股利分类列示: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755,696.00 | 38,755,696.00 | |
合计 | 38,755,696.00 | 38,755,696.00 |
②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③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无。
(2)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0,746,246.19 | 5,347,044.74 | 15,399,201.45 | 16,811,942.93 | 5,821,245.50 | 10,990,697.43 |
合计 | 20,746,246.19 | 5,347,044.74 | 15,399,201.45 | 16,811,942.93 | 5,821,245.50 | 10,990,697.43 |
①坏账准备
A.2024年0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20,746,246.19 | 25.77 | 5,347,044.74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20,746,246.19 | 25.77 | 5,347,044.74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821,245.50 | 5,821,245.50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06月30余额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74,200.76 | 474,200.7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06月30余额 | 5,347,044.74 | 5,347,044.74 |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06.30 | 2023.12.31 |
往来款 | 9,331,563.84 | 7,290,156.96 |
押金保证金 | 6,892,145.21 | 5,848,838.55 |
备用金 | 4,522,537.14 | 3,626,947.42 |
其他 | 46,000.00 | |
合计 | 20,746,246.19 | 16,811,942.93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股权转让款 | 3,904,322.67 | 4-5年 | 18.82 | 3,123,458.14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保证金 | 1,300,000.00 | 1年以内 | 6.27 | 65,000.00 |
乐亭首创大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借款 | 1,204,448.30 | 1年以内937,758.96元,3-4年266,689.34元 | 5.81 | 180,232.62 |
北京庖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房租押金 | 921,011.91 | 2-3年 | 4.44 | 184,202.38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保证金 | 900,000.00 | 1年以内 | 4.34 | 45,000.00 |
合计 | 8,229,782.88 | 39.68 | 3,597,893.14 |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4.06.30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72,984.30 | 748,504.63 | 7,124,479.67 |
在产品 |
项目 | 2024.06.30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其他 | |||
合计 | 7,872,984.30 | 748,504.63 | 7,124,479.67 |
(续)
项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21,763.44 | 748,504.63 | 5,473,258.8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其他 | |||
合计 | 6,221,763.44 | 748,504.63 | 5,473,258.81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2023.12.31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2026.06.30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48,504.63 | 748,504.63 | ||||
合计 | 748,504.63 | 748,504.63 |
8、合同资产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合同资产 | 39,387,855.30 | 42,211,062.51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39,147.28 | 239,147.28 |
小计 | 39,148,708.02 | 41,971,915.23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 - | |
——账面余额 | - | |
——减值准备 | - | |
小计 | 39,148,708.02 | 41,971,915.23 |
合计 | 39,148,708.02 | 41,971,915.23 |
(1)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4年06月30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①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未完工未结算项目 | 15,473,127.44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
质保金 | 23,914,727.86 | 1.00 | 239,147.28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39,387,855.30 | 1.00 | 239,147.28 |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同一客户期末同时存在合同资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的,将二者合并计算并披露,见附注五、3、
(3)。
9、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094,920.48 | 5,851,626.85 |
预交所得税 | 1,090,862.81 | |
房租物业费 | 568,819.83 | 664,886.20 |
维修服务费 | 79,695.69 | 17,924.17 |
贷款利息 | 644,166.68 | 154,906.04 |
合 计 | 6,387,602.68 | 7,780,206.07 |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4,231,013.81 | 25,624,770.37 | ||||
小计 | 604,231,013.81 | 25,624,770.37 | ||||
合计 | 604,231,013.81 | 25,624,770.37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755,696.00 | 591,100,088.18 | |||
小计 | 38,755,696.00 | 591,100,088.18 | |||
合计 | 38,755,696.00 | 591,100,088.18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北京中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张家口锐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7,000,000.00 | 7,000,000.00 |
(2)其他相关情况
2024年6月30日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北京中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不准备随时出售 | |||||
张家口锐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准备随时出售 | |||||
合计 |
2023年度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北京中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不准备随时出售 | |||||
张家口锐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准备随时出售 | |||||
合计 |
12、固定资产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固定资产 | 8,387,000.08 | 9,079,005.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387,000.08 | 9,079,005.45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办公设备 | 房屋和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3,448,761.19 | 3,724,228.44 | 906,671.39 | 2,000,000.00 | 20,079,661.02 |
2、本年增加金额 | 411,944.63 | 225,899.93 | 77,122.62 | 714,967.18 | |
(1)购置 | 411,944.63 | 225,899.93 | 77,122.62 | 714,967.1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834,058.08 | 834,058.08 | |||
(1)处置或报废 | 834,058.08 | 834,058.08 |
项目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办公设备 | 房屋和建筑物 | 合计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13,860,705.82 | 3,116,070.29 | 983,794.01 | 2,000,000.00 | 19,960,570.12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7,207,709.14 | 3,172,057.80 | 486,305.38 | 134,583.25 | 11,000,655.57 |
2、本年增加金额 | 1,072,825.94 | 159,482.40 | 85,461.35 | 47,499.96 | 1,365,269.65 |
(1)计提 | 1,072,825.94 | 159,482.40 | 85,461.35 | 47,499.96 | 1,365,269.65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792,355.18 | 792,355.18 | |||
(1)处置或报废 | 792,355.18 | 792,355.18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8,280,535.08 | 2,539,185.02 | 571,766.73 | 182,083.21 | 11,573,570.04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5,580,170.74 | 576,885.27 | 412,027.28 | 1,817,916.79 | 8,387,000.08 |
2、年初账面价值 | 6,241,052.05 | 552,170.64 | 420,366.01 | 1,865,416.75 | 9,079,005.45 |
13、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4,119,251.25 | 14,119,251.25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4、年末余额 | 14,119,251.25 | 14,119,251.25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4,320,630.03 | 4,320,630.03 |
2、本年增加金额 | 2,415,578.27 | 2,415,578.27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6,736,208.30 | 6,736,208.30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7,383,042.95 | 7,383,042.95 |
2、年初账面价值 | 9,798,621.22 | 9,798,621.22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软件 | 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7,165,021.79 | 84,345.13 | 7,249,366.92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7,165,021.79 | 84,345.13 | 7,249,366.92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3,570,983.49 | 40,766.75 | 3,611,750.24 |
项目 | 软件 | 著作权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608,427.40 | 8,434.50 | 616,861.90 |
(1)摊销 | 608,427.40 | 8,434.50 | 616,861.90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4,179,410.89 | 49,201.25 | 4,228,612.14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2,985,610.90 | 35,143.88 | 3,020,754.78 |
2、年初账面价值 | 3,594,038.30 | 43,578.38 | 3,637,616.68 |
15、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装修费 | 1,579,895.50 | 359,636.96 | 1,220,258.54 | |||
合计 | 1,579,895.50 | 359,636.96 | 1,220,258.54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信用减值准备 | 2,587,386.27 | 17,349,241.80 | 5,196,384.26 | 34,936,373.03 |
资产减值准备 | 148,147.78 | 987,651.87 | 148,147.78 | 987,651.87 |
未开票成本的所得税影响 | 6,121,818.48 | 40,812,123.20 | 6,121,818.48 | 40,812,123.20 |
股份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 1,422,807.75 | 9,485,385.00 | 1,422,807.75 | 9,485,385.00 |
可弥补亏损 | 691,146.19 | 4,607,641.27 | 691,146.19 | 4,607,641.27 |
租赁负债 | 1,241,062.37 | 8,273,749.13 | 1,258,246.53 | 8,617,432.33 |
合计 | 12,212,368.84 | 81,515,792.27 | 14,838,550.99 | 99,446,606.7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使用权资产 | 1,414,618.68 | 9,430,791.20 | 1,417,370.86 | 9,449,139.07 |
合计 | 1,414,618.68 | 9,430,791.20 | 1,417,370.86 | 9,449,139.07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可抵扣亏损 | 158,277.51 | |
合计 | 158,277.51 |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2024.06.30 | 2023.12.31 |
信用借款 | 123,800,000.00 | 15,017,708.33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0 | 144,810,052.65 |
抵押借款 | ||
质押借款 | ||
合计 | 168,800,000.00 | 159,827,760.98 |
18、应付票据
种类 | 2024.06.30 | 2023.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9,000,000.00 | 20,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9,000,000.00 | 20,000,000.00 |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1年以内 | 124,060,063.57 | 156,721,926.67 |
1-2年 | 46,802,652.25 | 94,398,959.63 |
2-3年 | 37,427,804.26 | 8,229,414.50 |
3年以上 | 8,485,187.98 | 11,061,784.43 |
合计 | 216,775,708.06 | 270,412,085.2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2,051,087.99 | 未到结算期 |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4,959,633.03 | 未到结算期 |
包头市新港民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27,887.16 | 未到结算期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8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804,078.18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63,322,686.36 |
20.合同负债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合同负债 | 9,361,433.08 | 10,881,904.56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 ||
合计 | 9,361,433.08 | 10,881,904.56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814,360.83 | 52,178,170.95 | 55,230,501.08 | 7,762,030.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5,960.05 | 6,251,860.70 | 6,204,060.43 | 373,760.32 |
三、辞退福利 | 197,107.56 | 197,107.56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140,320.88 | 58,627,139.21 | 61,631,669.07 | 8,135,791.02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935,668.26 | 44,970,138.14 | 47,445,685.31 | 7,460,121.09 |
2、职工福利费 | 595,230.00 | 940,743.45 | 1,535,973.45 | |
3、社会保险费 | 200,710.87 | 3,297,180.26 | 3,283,201.56 | 214,689.5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2,743.24 | 3,077,615.24 | 3,064,855.15 | 205,503.33 |
工伤保险费 | 7,967.63 | 203,514.86 | 202,296.25 | 9,186.24 |
生育保险费 | 16,050.16 | 16,050.16 | ||
4、住房公积金 | 114.00 | 2,642,825.00 | 2,639,244.00 | 3,695.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2,637.70 | 327,284.10 | 326,396.76 | 83,525.04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814,360.83 | 52,178,170.95 | 55,230,501.08 | 7,762,030.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6,125.92 | 6,053,732.78 | 6,007,252.06 | 362,606.64 |
2、失业保险费 | 9,834.13 | 198,127.92 | 196,808.37 | 11,153.6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25,960.05 | 6,251,860.70 | 6,204,060.43 | 373,760.32 |
22、应交税费
税项 | 2024.06.30 | 2023.12.31 |
企业所得税 | 1,305,631.24 | 1,215,411.51 |
增值税 | 2,317,470.30 | 2,033,876.5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80,188.40 | 907,654.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354.01 | 37,223.30 |
教育费附加 | 23,338.56 | 15,952.92 |
印花税 | 5,786.98 | 6,340.0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65.72 | 10,474.22 |
其他 | 1,139.56 | 2,168.19 |
合计 | 4,003,474.77 | 4,229,100.80 |
23、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3.12.31 | 2023.12.3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707,418.77 | 5,933,399.39 |
合计 | 6,707,418.77 | 5,933,399.39 |
(1)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报销款 | 18,899.31 | 835,025.71 |
押金、保证金 | 361,000.00 | 275,100.00 |
往来款 | 4,131,417.46 | 3,782,015.20 |
其他 | 243,889.04 | 1,041,258.48 |
合计 | 6,707,418.77 | 5,933,399.39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12.31 | 202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356,179.49 | 3,483,390.52 |
合计 | 3,356,179.49 | 3,483,390.52 |
25、租赁负债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租赁付款额 | 10,744,497.32 | 9,189,632.8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616,209.96 | 444,989.41 |
小计 | 7,128,287.36 | 8,744,643.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356,179.49 | 3,483,390.52 |
合计 | 3,772,107.87 | 5,261,252.90 |
26、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9,960,000.00 | 139,960,000.00 |
27、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92,698,984.30 | 192,698,984.3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485,385.00 | 1,279,800.00 | 22,765,185.00 | |
合计 | 214,184,369.30 | 1,279,800.00 | 215,464,169.30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1,279,800.00元。
28、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0,466,124.11 | 3,001,432.98 | 43,467,557.0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合计 | 40,466,124.11 | 3,001,432.98 | 43,467,557.09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根据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3,001,432.98元。
29、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5,672,496.6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5,672,496.6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014,329.8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01,432.98 | 1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000,004.06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2,685,389.47 |
注:根据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89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发现金红利20,000,004.06元。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6,107,217.26 | 124,956,271.54 | 215,682,580.49 | 161,594,021.9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66,107,217.26 | 124,956,271.54 | 215,682,580.49 | 161,594,021.95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建造收入 | 34,607,074.66 | 33,698,337.60 | 65,064,086.40 | 57,611,603.87 |
运营收入 | 131,500,142.60 | 91,257,933.94 | 150,618,494.09 | 103,982,418.08 |
合计 | 166,107,217.26 | 124,956,271.54 | 215,682,580.49 | 161,594,021.95 |
(3)2024年1-6月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建造 | 提供劳务 | 其它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4,607,074.66 | 34,607,074.66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31,500,142.60 | 131,500,142.60 | |||
合计 | 34,607,074.66 | 131,500,142.60 | 166,107,217.26 |
31、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城市维护建设费 | 312,610.05 | 698,689.92 |
印花税 | 143,162.87 | 150,051.55 |
教育费附加 | 133,975.73 | 299,438.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9,317.11 | 199,625.65 |
车船税 | 2,190.00 | 1,800.00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5,973.10 | 3,880.52 |
其他 | 52,952.71 | 4,248.02 |
合计 | 740,181.57 | 1,357,734.15 |
32、销售费用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职工薪酬 | 637,523.75 | 163,224.00 |
业务招待费 | 56,371.86 | 16,820.30 |
交通差旅费 | 121,444.47 | 14,666.78 |
服务费等 | 97,396.23 | 697,379.45 |
广告宣传费 | 673,267.33 | |
办公费 | 17,529.90 | 12,587.59 |
折旧及摊销 | 1,120.34 | |
合计 | 930,266.21 | 1,579,065.79 |
33、管理费用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职工薪酬 | 16,487,299.78 | 16,818,116.52 |
咨询服务费 | 4,043,977.46 | 3,045,325.92 |
房租及物业费 | 1,575,192.54 | 2,231,410.55 |
业务招待费 | 2,937,419.64 | 3,170,810.24 |
交通差旅费 | 1,447,190.03 | 1,679,664.87 |
折旧及摊销 | 3,894,342.66 | 3,932,014.82 |
办公费等 | 731,777.74 | 1,392,935.76 |
股份支付 | 1,279,800.00 | |
专利费 | 116,280.00 | |
其他 | 52,654.43 | 469,209.90 |
合计 | 32,565,934.28 | 32,739,488.58 |
34、研发费用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职工薪酬 | 4,876,772.09 | 5,408,397.53 |
直接材料 | 2,015,591.11 | 5,133,195.82 |
其他费用 | 515,175.05 | |
合计 | 7,407,538.25 | 10,541,593.35 |
35、财务费用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利息费用 | 2,601,968.73 | 2,364,225.32 |
减:利息收入 | 73,825.69 | 92,273.36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失 | - | |
减:汇兑收益 | - | |
融资担保费用 | 596,481.13 | 520,000.00 |
手续费支出 | 93,599.26 | 121,835.12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 | 160,949.06 | 89,631.75 |
合计 | 3,379,172.49 | 3,003,418.83 |
财务费用中本年度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为160,949.06元(上一年度为89,631.75元)。
36、其他收益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政府补助 | 2,040.00 | 4,775,500.0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5,827.62 | 35,253.17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626,350.93 | 1,090,657.37 |
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41,402.08 | 133,825.34 |
其他 | 73,116.90 |
合计 | 725,620.63 | 6,108,352.78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47、政府补助:
37、投资收益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273,759.68 | 31,654,658.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355,376.78 | -1,184,266.73 |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理财产品 | ||
其他 | ||
合计 | 24,918,382.90 | 30,470,392.07 |
38、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1,736,027.17 | 1,359,899.95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8,719,108.57 | -194,871.32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474,200.76 | -116,780.34 |
合计 | 10,929,336.50 | 1,048,248.29 |
39、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5,489.57 | |
存货减值损失 | 11,662.50 | |
合计 | -23,827.07 |
40、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或损失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207,928.59 | ||
其中:固定资产 | 207,928.59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
合计 | 207,928.59 |
41、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207,928.59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201,658.76 | 316,465.53 | 201,658.76 |
其他 | 31,624.65 | 1,779.29 | 31,624.65 |
合计 | 233,283.41 | 526,173.41 | 233,283.41 |
42、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盘亏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赔偿金、违约金 | 71.86 | 233.48 | 71.86 |
其他 | 2,059.40 | 4,337.24 | 2,059.40 |
合计 | 2,131.26 | 4,570.72 | 2,131.26 |
4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7,519.35 | -388,865.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30,495.91 | 240,624.49 |
合计 | 2,918,015.26 | -148,240.7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932,345.1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939,851.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8,692.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791,063.9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4,488.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62,192.7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16,146.22 |
所得税费用 | 2,918,015.26 |
4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收到保证金 | 2,334,667.87 | 3,758,000.00 |
利息收入 | 73,640.64 | 92,273.36 |
政府补助 | 540.00 | 4,775,500.00 |
其他 | 2,484,230.12 | 3,372,617.32 |
合计 | 4,893,078.63 | 11,998,390.6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付现费用 | 24,268,710.61 | 25,888,959.01 |
支付保证金 | 3,998,000.00 | 610,000.00 |
其他 | ||
合计 | 28,266,710.61 | 26,498,959.01 |
4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014,329.84 | 43,140,267.35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0,929,336.50 | -1,048,248.29 |
资产减值损失 | 23,827.0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65,269.65 | 1,189,506.23 |
无形资产摊销 | 616,861.90 | 629,783.0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415,578.27 | 2,178,069.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9,636.96 | 1,139,211.21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01,968.73 | 2,364,225.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383,779.62 | -31,654,658.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26,182.15 | 243,176.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52.1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1,220.86 | -2,020,532.2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96,353.74 | 19,201,315.8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020,670.99 | -49,649,135.6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49,763.06 | -14,263,193.3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935,748.07 | 19,068,873.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664,879.40 | 17,803,060.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29,131.33 | 1,265,813.0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现金 | 11,922,941.61 | 19,068,873.31 |
其中:库存现金 | 903.00 | 6,841.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922,038.61 | 19,062,031.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22,941.61 | 19,068,873.3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合计 | - | - |
47、政府补助
(1)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 是否实际收到 | ||||
递延收益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递延收益 | 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冲减成本费用 | |||
稳岗补贴 | 1500.00 | 是 | ||||||
知识产权补助金 | 540.00 | 是 | ||||||
合计 | 2,040.0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冲减成本费用 |
稳岗补贴 | 与收益相关 | 1500.00 | ||
知识产权补助金 | 与收益相关 | 540.00 | ||
合计 | 2,040.00 |
48、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09,430.86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60,949.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117,568.48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六、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职工薪酬 | 4,876,772.09 | 5,408,397.53 | ||
直接材料 | 2,015,591.11 | 5,133,195.82 | ||
其他费用 | 515,175.05 | |||
合计 | 7,407,538.25 | 10,541,593.35 |
2.开发支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职工薪酬 | 4,876,772.09 | 4,876,772.09 | ||||
直接材料 | 2,015,591.11 | 2,015,591.11 | ||||
其他费用 | 515,175.05 | 515,175.05 | ||||
合计 | 7,407,538.25 | 7,407,538.25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非标设备及精密机械零件加工制作 | 100.00 | 同一控制下收购 | |
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 | 包头市 | 包头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安宁市 | 安宁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95.65 | 4.35 | 直接设立 |
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无锡市 | 无锡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日照市 | 日照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韩城市 | 韩城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乌鲁木齐市 | 乌鲁木齐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安阳市 | 安阳市 | 技术服务、销售 | 100.00 | 直接设立 | |
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香港 | 香港 | 进出口贸易、技术服务、污染物防止等相关业务 | 100.00 | 直接设立 |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
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本公司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同时及时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对于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业务,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对所有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均需进行信用审核。本公司对于长期应收租赁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不导致本公司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对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收益权回购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上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68%(2023年12月31日:47.81%)。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三)衍生金融资产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617,788.82 | 5,617,788.82 | ||
(七)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八)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617,788.82 | 12,617,788.82 | ||
(九)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十)衍生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①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因被投资企业北京中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锐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十、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刘斌、陈士华,二人为夫妻关系,其直接持有本公司43.21%股权,刘斌通过北京汇智聚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32%股权,刘斌、陈士华通过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74%股权,合计持有50.27%股权。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陈思成 | 副总经理 |
刘国锋 |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父亲的公司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膏拉运运费 | - | 489,707.31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石膏拉运运费 | - | 1,707,253.56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石膏拉运运费 | - | 1,939,020.27 |
合计 | - | 4,135,981.14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运营项目 | 52,288,741.89 | 33,117,673.63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造项目 | 3,625,916.91 | 47,402,027.12 |
合计 | 55,914,658.80 | 80,519,700.75 |
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在2023年度进行了顺流交易抵消,上述包钢节能建造项目列示交易金额为报告期内部分已实现内部顺流交易金额。
(2)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 车辆 | - | 250,000.00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斌 | 10,000,000.00 | 2023-3-27 | 2024-3-27 | 是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3-3-29 | 2024-3-29 | 否 |
刘斌 | 10,000,000.00 | 2024-5-16 | 2025-5-16 | 否 |
刘斌 | 5,000,000.00 | 2023-7-27 | 2024-7-21 | 是 |
刘斌、陈士华 | 5,000,000.00 | 2023-12-12 | 2024-12-12 | 否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2-16 | 2024-2-16 | 是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1-25 | 2025-1-25 | 否 |
刘斌、陈士华 | 5,000,000.00 | 2023-11-29 | 2024-11-26 | 否 |
刘斌、陈士华 | 5,000,000.00 | 2024-1-31 | 2025-1-28 | 否 |
刘斌 | 20,000,000.00 | 2023-3-1 | 2024-3-1 | 是 |
刘斌 | 20,000,000.00 | 2023-4-10 | 2025-4-7 | 否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3-5-18 | 2024-5-17 | 是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4-6-26 | 2025-6-25 | 否 |
刘斌、陈士华 | 50,000,000.00 | 2021-12-16 | 2024-12-15 | 否 |
刘斌、陈士华 | 20,000,000.00 | 2023-3-29 | 2024-6-15 | 是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4-6-17 | 2025-6-17 | 否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是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4-3-8 | 2025-3-7 | 否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2-23 | 2024-2-9 | 是 |
刘斌 | 10,000,000.00 | 2024-1-4 | 2025-1-3 | 是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2-4 | 2025-1-21 | 否 |
刘斌 | 10,000,000.00 | 2024-6-29 | 2025-6-30 | 否 |
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8 | 2024-11-7 | 否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7-11 | 2024-2-6 | 是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7-10 | 2024-7-5 | 是 |
刘斌、陈士华 | 5,000,000.00 | 2023-7-21 | 2024-1-19 | 是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3-21 | 2025-3-18 | 否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2-22 | 2024-2-9 | 是 |
刘斌 | 10,000,000.00 | 2023-4-12 | 2024-4-12 | 是 |
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2-5 | 2025-2-5 | 否 |
刘斌、陈士华 | 25,000,000.00 | 2024-4-26 | 2025-4-19 | 否 |
刘斌、陈士华 | 10,000,000.00 | 2024-3-29 | 2025-3-28 | 否 |
注1:本公司于2023年03月23日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签订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于2023年03月23日签订编号为【2023丰台第00039-保01号】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3月27日,期限至2024年03月2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3月27日。
注2:本公司于2024年03月22日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签订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3月22日签订编号为【2024丰台第00047-保01号及02号】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3月29日,期限至2025年03月29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3月29日。
注3:本公司于2024年05月16日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签订金额为1000.00万元,合同编号2024丰台第0005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5月16日签订编号为【2024丰台第00050-保01号及2024丰台第00050-保02号】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5月16日,期限至2025年05月16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5月16日。
注4:本公司于2023年07月2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了金额为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于2023年07月21日签订了编号为RTL00002386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7月27日,期限至2024年07月21日,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已偿还。
注5: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额度贷款合同》,额度总金额50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11月30日分别签订编号为【(2023)京银授额字第000758号-担保01】、【(2023)京银授额字第000758号-担保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12月12日,期限至2024年12月12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12月12日。
注6:本公司于2023年02月1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金额为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于2023年02月14日签订了编号为BJZX3310120230009-12的《个人保证合同》,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1262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1262号】。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2月16日,期限至2024年02月16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2月16日。
注7: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金额为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了编号为BJZX3310120230046-12的《个人保证合同》,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7163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7163号】。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1月25日,期限至2025年01月25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1月25日。
注8: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开立了500.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11月07日签订了编号为BZ171723000104
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信用证议付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6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11月26日。注9:本公司于2024年01月26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开立了500.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11月07日签订了编号为BZ171723000104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信用证议付到期日为2025年01月28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1月28日。
注10:本公司于2023年02月2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2,000.00万元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刘斌于2023年02月16日签订了编号为07700BY23C2JC3L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条款》。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3月01日,期限至2024年03月01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3月01日。
注11:本公司于2024年04月1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2,000.00万元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刘斌于2024年04月02日签订了编号为07700BY2400021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条款》。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4月10日,期限至2025年04月0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4月07日。
注12:本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5月15日签订了编号为ZB9144202300000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5月18日,期限至2024年5月1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5月17日。
注13:本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实际使用880.00万元,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6月17日签订了编号为ZB914420240000000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6月26日,期限至2025年06月25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6月25日。
注14:本公司2021年12月16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由刘斌、陈士华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注15:本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X1490230027(B)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万元,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3月28日分别签订了编号为【DBSX1490230027(B)01号】、【DBSX1490230027(B)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开立了2,000.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签订了编号为1490230035(B)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3月29日,期限至2024年6月15日,目前该笔贷款已偿还。
注16:本公司于2024年06月14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6月14日分别签订了编号为【DBSX1490240064(B)01号】【DBSX1490240064(B)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6月17日,期限至2025年06月1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6月17日。
注17: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3月6日分别签订了编号为【兴银京鲁(2023)保字第1-1号】、【兴银京鲁(2023)保字第1-2号】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2月27日,期限至2024年2月26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2月26日。
注18:本公司于2024年03月0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3月04日分别签订了编号为【兴银京鲁(2024)保字第202403-1号及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3月08日,期限至2025年03月0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3月07日。
注19:本公司于2023年02月16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1280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1280号】,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2月23日,期限至2024年02月9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2月9日。
注20:本公司于2024年01月04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合同编号为051100888220230104725010《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刘斌为共
同借款人,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1月04日,期限至2025年01月03日,目前该笔贷款于2024年03月11日已偿还。
注21:本公司于2024年01月19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4年BZ0296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4年DYF2496号】,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2月04日,期限至2025年01月21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1月21日。
注22:本公司于2024年06月28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合同编号为0211008882240628397886《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刘斌于2024年06月28日签订了编号为【071100888224062889135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6月29日,期限至2025年06月30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6月30日。
注23: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5974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5974号】。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11月08日,期限至2024年11月7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11月07日。
注24: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5310022-1的《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放款金额为50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4199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4199号】。该笔款项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7月11日,期限至2024年02月06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2月06日。
注25:公司于2023年07月0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4186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4186号】。该笔款项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7月10日,期限至2024年07月5日,目前该笔贷款于2024年01月02日已偿还。
注26: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5310022-7的《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放款金额为500.00万元,由刘斌、陈士华提供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于2023年07月05日分别签订了编号为25310022-4、25310022-5的《保证合同》,期限至2024年01月19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1月19日。
注27:本公司于2024年03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541000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放款金额为1,00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4年BZ0634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4年DYF0634号】。该笔款项的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3月21日,期限至2025年03月18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3月18日。
注28:本公司于2023年01月0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300000007830号】,刘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30000000783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签订了编号为【公流贷字第2300000019632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BZ3498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DYF3498号】。该笔借款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2月22日,期限至2024年02月9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2月9日。
注29:本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300000007830号】,刘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230000000783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签订了编号为【公流贷字第2300000053360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该笔借款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4月12日,期限至2024年04月12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4年04月12日。
注30:本公司于2024年01月1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2400000017959号】,刘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40000001395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刘斌、陈士华、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4年BZ0297号】的《反担保(保证)合同》,连云港市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24年DYF0297号】。该笔借款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2月05日,期限至2025年02月05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2月05日。注3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23)信银京授字第067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刘斌、陈士华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信银京保字第0512号】,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电子商票信用贷款2,500.00万元,实际使用借款2,000万元,该笔借款实际放款日为2024年04月26日,期限至2025年04月19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4月19日。注32: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刘斌、陈士华于2024年03月29日签订了编号为11010120240000547-1的《保证合同》。该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为2023年03月29日,期限至2025年03月28日,相关担保责任顺延至2025年03月28日。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4 | 14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4 | 14 |
报酬总额(万元) | 323.25 | 400.18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4.06.30 | 2023.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应收账款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477,785.23 | 128,813,313.70 |
其他应收款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陈思成 | 50,000.00 | 46,022.00 |
其他应收款 | 刘国锋 | 2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刘斌 | - | 20,614.12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4.06.30 | 2023.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35,972.50 | 6,335,972.50 |
应付账款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80,000.00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313,855.55 | 2,309,467.19 |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项目 | 相关内容 |
公司本年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79,800.00 |
公司本年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年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年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公司年末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58.30万股,授予日公允价值为6.52元/股。2020年末共有三名员工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16.50万股在2020年予以注销。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60.00万股,授予日公允价值为4.85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50元/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目 | 相关内容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流通股的市场价格-限制性因素成本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765,185.00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79,800.00 |
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未来限制性股票解锁人数、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1,279,800.00元。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23)内02民再15号裁定书,裁定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2民终3346号民事判决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21)内020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并发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原告已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正在履行鉴定程序。在一审中,再审申请人即一审原告请求支付工程款5,577,942.07元,利息1,057,756.00元,总计6,635,698.07元,该案件尚未完结。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228,143,425.82 | 17,812,241.17 | 210,331,184.65 | 268,613,582.23 | 26,672,629.74 | 241,940,952.49 |
合计 | 228,143,425.82 | 17,812,241.17 | 210,331,184.65 | 268,613,582.23 | 26,672,629.74 | 241,940,952.49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2024年06月30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19,869,536.12 | 5.00 | 10,993,476.81 |
1至2年 | 478,600.00 | 10.00 | 47,860.00 |
2至3年 | 1,245,681.67 | 20.00 | 249,136.33 |
3至4年 | 55,680.00 | 50.00 | 27,84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493,928.03 | 100.00 | 6,493,928.03 |
合计 | 228,143,425.82 | - | 17,812,241.17 |
②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2025.06.30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12.31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672,629.74 | 8,860,388.57 | 17,812,241.17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 二者合并计算金额 |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总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477,785.23 | 21,772,694.17 | 116,250,479.40 | 43.45% | 3,855,263.04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69,158,963.00 | 69,158,963.00 | 25.85% | 3,457,948.15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12,315,623.74 | 12,315,623.74 | 4.60%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204,727.83 | 11,204,727.83 | 4.19% | 560,236.39 | |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54,379.15 | 1,047,584.11 | 10,101,963.26 | 3.78% | 452,718.96 |
合计 | 183,895,855.21 | 35,135,902.02 | 219,031,757.23 | 81.87% | 8,326,166.54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755,696.00 | |
其他应收款 | 28,366,449.18 | 26,499,351.05 |
合计 | 67,122,145.18 | 26,499,351.05 |
(1)应收股利情况
①应收股利分类列示: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包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755,696.00 | 38,755,696.00 | |
合计 | 38,755,696.00 | 38,755,696.00 |
②坏账准备
③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无。
(2)其他应收款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06月30余额 |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3,455,383.30 | 5,088,934.12 | 28,366,449.18 | 32,038,599.62 | 5,539,248.57 | 26,499,351.05 |
合计 | 33,455,383.30 | 5,088,934.12 | 28,366,449.18 | 32,038,599.62 | 5,539,248.57 | 26,499,351.05 |
①坏账准备
A.2024年0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33,455,383.30 | 0.15 | 5,088,934.12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33,455,383.30 | 0.15 | 5,088,934.12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539,248.57 | 5,539,248.57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50,314.45 | 450,314.4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06月30余额 | 5,088,934.12 | 5,088,934.12 |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06.30 | 2023.12.31 |
往来款 | 24,456,289.94 | 24,649,403.75 |
押金保证金 | 6,392,145.21 | 4,666,515.21 |
备用金 | 2,606,948.15 | 2,722,680.66 |
合计 | 33,455,383.30 | 32,038,599.62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股权转让款 | 3,904,322.67 | 4-5年 | 11.67 | 3,123,458.14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保证金 | 1,300,000.00 | 1年以内 | 3.89 | 65,000.00 |
乐亭首创大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借款 | 1,204,448.30 | 1年以内937,758.96元,3-4年266,689.34元。 | 3.60 | 180,232.62 |
北京庖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房租押金 | 921,011.91 | 2-3年 | 2.75 | 184,202.38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保证金 | 900,000.00 | 1年以内 | 2.69 | 45,000.00 |
合计 | 8,229,782.88 | 24.60 | 3,597,893.14 |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2024.06.30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900,000.00 | 34,900,000.00 | 34,900,000.00 | 34,9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91,100,088.18 | 591,100,088.18 | 604,231,013.81 | 604,231,013.81 | ||
合计 | 626,000,088.18 | 626,000,088.18 | 639,131,013.81 | 639,131,013.81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天津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00 | ||
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
安宁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新疆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山东泰达晟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陕西泰达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河南万磊翔顺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国航通(香港)有限公司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 34,900,000.00 | 34,900,000.00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9,131,013.81 | 25,624,770.37 | ||||
小计 | 639,131,013.81 | 25,624,770.37 | ||||
合计 | 639,131,013.81 | 25,624,770.37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755,696.00 | 626,000,088.18 | |||
小计 | 38,755,696.00 | 626,000,088.18 | |||
合计 | 38,755,696.00 | 626,000,088.18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2,481,300.34 | 128,897,714.96 | 239,497,877.51 | 189,709,436.0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62,481,300.34 | 128,897,714.96 | 239,497,877.51 | 189,709,436.06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建造收入 | 30,981,157.75 | 36,973,243.83 | 88,879,383.42 | 76,741,836.85 |
运营收入 | 131,500,142.60 | 91,924,471.13 | 150,618,494.09 | 112,967,599.21 |
合计 | 162,481,300.34 | 128,897,714.96 | 239,497,877.51 | 189,709,436.06 |
(3)2024年6月30日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建造 | 提供劳务 | 其它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0,981,157.75 | 30,981,157.75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31,500,142.60 | 131,500,142.60 | |||
合计 | 30,981,157.75 | 131,500,142.60 | 162,481,300.34 |
5、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624,770.37 | 26,969,594.76 |
处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5,208.43 | -1,184,266.73 |
其他 | ||
合计 | 25,369,561.94 | 25,785,328.03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152.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233,192.15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9,211.57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03,980.58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03,980.58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1 | 0.21 | 0.21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7 | 0.21 | 0.21 |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三)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