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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为张京豫先生、张光明先生、张倩女士和曲新女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京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修订。

《公司章程》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召开2024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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