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影响 | 调整后 |
合并利润表表 | 2024年1-9月 | 营业成本 | 110,034,542.02 | 926,423.92 | 110,960,965.94 |
销售费用 | 6,748,154.67 | -926,423.92 | 5,821,730.75 | ||
2023年1-9月 | 营业成本 | 262,748,907.12 | 2,232,835.95 | 264,981,743.07 | |
销售费用 | 19,643,466.89 | -2,232,835.95 | 17,410,630.94 | ||
母公司利润表 | 2024年1-9月 | 营业成本 | 64,068,901.04 | 644,884.63 | 64,713,785.67 |
销售费用 | 4,116,667.92 | -644,884.63 | 3,471,783.29 | ||
2023年1-9月 | 营业成本 | 210,067,997.75 | 1,765,808.23 | 211,833,805.98 | |
销售费用 | 14,218,528.15 | -1,765,808.23 | 12,452,71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