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CAC专字[2024]2921号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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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页次 | ||
一、 |
1-2
二、 | 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 |
1-4
三、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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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CAC专字[2024]2921号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星徽股份为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星徽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更正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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