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函件,因工作变动,建议刘兴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拟推荐王伟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刘兴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职,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军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历任华能上安电厂总会计师,华能河北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华能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燃料部副主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