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