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8.35元/份调整为8.1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沈安居、李晓恩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沈安居、李晓恩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84,440份(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沈安居、李晓恩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
案》
1.议案内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