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董事周和华,独立董事杨安富、程源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