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因增加议案,2024年10月28日公司将会议补充通知及议案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与会监事同意本次会议上述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晓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监事出席人数、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
号:临2024-104)。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合理、符合现实环境,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和激励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