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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内部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3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630,191股,第一个归属期限内实际归属股数为550,487股,剩余79,704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期限届满未实际归属而作废。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作废处理首次授予中4名离职人员持有的49,620股。

3、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100%,以及首次授予部分中有8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A”和预留授予部分中有3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到达“A”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50,463股。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9,787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 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作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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